本文围绕职称评审中论文的使用情况,从未用到的论文到有效期刊选择进行了深入探讨,为申请者提供实用建议与策略。
评职称没用到的论文
在职称评审中,一些论文因未能满足评审标准或未被列入申报材料,可能未被实际使用。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和专业分析,职称评审对于论文的要求非常具体,包括期刊的权威性、论文主题的匹配性,以及发表时间等限制。例如,硕士或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一般不能用于职称评审[(关于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涉及论文专著有关常见问题的解答-人事人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sz.gov.cn/zmhd/cjwt/cjwt/rsrc/content/post_11637631.html#:~:text=七、评审通过人员发现套刊、假刊等虚假材料,可否免予处理 答:不可以。《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第十七条规定, 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申报人存在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违规行为之一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申报人通过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评审单位予以撤销。 《关于开展深圳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对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情形记录在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2023年度职称评审中发现的部分假刊、套刊线索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6日,1311/TU 正刊为)[(人社部开通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mohrss.gov.cn/wap/xw/rsxw/202109/t20210902_422182.html#:~:text=职称 查询平台 是 贯彻落实中央 关于,【7†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8†京ICP备09079694号†beian.miit.gov.cn】)。
未用到的论文仍有其价值。其一,它们可以丰富专业知识储备;其二,部分单位可能允许在后续评审中补充提交此类论文。建议作者尽量发表在高质量期刊,并保持论文与职称要求的专业领域一致性,以便将来更灵活使用。
评职称用到的论文
用于评职称的论文须符合特定标准。例如,期刊需为正规期刊且在相关数据库如知网、维普等平台可查询[(关于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涉及论文专著有关常见问题的解答-人事人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sz.gov.cn/zmhd/cjwt/cjwt/rsrc/content/post_11637631.html#:~:text=七、评审通过人员发现套刊、假刊等虚假材料,可否免予处理 答:不可以。《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第十七条规定, 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申报人存在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违规行为之一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申报人通过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评审单位予以撤销。 《关于开展深圳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对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情形记录在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2023年度职称评审中发现的部分假刊、套刊线索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6日,1311/TU 正刊为)[(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才人事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https://jshrss.jiangsu.gov.cn/art/2024/4/28/art_77278_11230550.html#:~:text=(二)全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通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教育厅另行下发。 (三)全省乡土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待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修订完成后另行通知。 (四)各地各部门(单位)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具体安排按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四、申报评审渠道 (一)申报人应按照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申报人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申报职称评审,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二)省属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由设在省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各地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由本地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本地区没有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经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将申报材料按规定程序报送至设在省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申报人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可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申报。 (三)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经组织批准援外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申报我省暂无条件评审职称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人才,经个人申请、逐级审核同意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出具委托评审函委托外省或者中央单位评审并确认评审结果。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四)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驻苏部队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申报职称评审,需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同意后,报送相应评审委员会。国家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委托评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省直单位应根据人事管理权限,规范做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初定工作。省属民办非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由民政部门登记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其职称初定或评审等有关工作。 全省高、中、初级(含初定)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形式。申报人员应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论文内容应展示申请者的专业能力,并与申报职称的要求高度相关。地方政策也对论文格式、审核方式提出了明确要求,如青岛市强调诚信承诺和继续教育学时达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https://hrss.qingdao.gov.cn/ztzl_47/zcpd_47/tzgg_47/202406/t20240624_8095180.shtml#:~:text=(一)个人申报 本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填报,报送材料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以各系列(专业)、各级别评委会组建单位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员应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上本人亲笔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申报人员应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所有材料准备无误后,报送至所在单位进行民主评议推荐。 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采取线下填报,不得上传平台,申报人应按各评审委员会年度评审通知中明确的涉密材料填报办法报送。对违规填报、上传、流转国家秘密的,一经发现,按照国家和省、市保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核认定采取网上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登录“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https://www)。
建议:申请者在准备职称材料时,应提前核实期刊资质和发表要求,确保论文选题与个人专业方向的契合度。这样可以最大限度提高评审通过率。
评职称论文没到手
有时论文虽已投稿或发表,但作者因未收到期刊样刊而无法提供材料用于职称申报。这可能是因为投稿平台的问题或未及时联系出版单位[(关于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涉及论文专著有关常见问题的解答-人事人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sz.gov.cn/zmhd/cjwt/cjwt/rsrc/content/post_11637631.html#:~:text=七、评审通过人员发现套刊、假刊等虚假材料,可否免予处理 答:不可以。《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第十七条规定, 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申报人存在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违规行为之一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申报人通过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评审单位予以撤销。 《关于开展深圳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对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情形记录在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2023年度职称评审中发现的部分假刊、套刊线索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6日,1311/TU 正刊为)。
应对措施:
- 主动联系期刊编辑,索要样刊或证明文件。
- 若无法提供样刊,可尝试获取期刊官网的正式收录证明。
- 注意保存完整投稿记录和支付凭据,以备后续争议。
另外,一些地方政策已明确要求,材料提交前须完成诚信承诺,确保数据真实完整。虚假申报将导致严重后果,包括职称撤销[(人社部开通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mohrss.gov.cn/wap/xw/rsxw/202109/t20210902_422182.html#:~:text=职称 查询平台 是 贯彻落实中央 关于,【7†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8†京ICP备09079694号†beian.miit.gov.cn】)。
评职称用到的论文期刊
评职称时,论文所在期刊的质量直接影响其有效性。高质量期刊通常具备以下特点:
- 被权威数据库收录,如知网或维普[(关于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涉及论文专著有关常见问题的解答-人事人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sz.gov.cn/zmhd/cjwt/cjwt/rsrc/content/post_11637631.html#:~:text=七、评审通过人员发现套刊、假刊等虚假材料,可否免予处理 答:不可以。《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第十七条规定, 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申报人存在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违规行为之一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申报人通过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评审单位予以撤销。 《关于开展深圳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对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情形记录在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2023年度职称评审中发现的部分假刊、套刊线索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6日,1311/TU 正刊为)[(人社部开通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mohrss.gov.cn/wap/xw/rsxw/202109/t20210902_422182.html#:~:text=职称 查询平台 是 贯彻落实中央 关于,【7†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8†京ICP备09079694号†beian.miit.gov.cn】)。
- 具备正规出版资质,刊号可以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才人事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https://jshrss.jiangsu.gov.cn/art/2024/4/28/art_77278_11230550.html#:~:text=(二)全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通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教育厅另行下发。 (三)全省乡土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待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修订完成后另行通知。 (四)各地各部门(单位)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具体安排按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四、申报评审渠道 (一)申报人应按照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申报人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申报职称评审,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二)省属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由设在省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各地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由本地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本地区没有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经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将申报材料按规定程序报送至设在省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申报人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可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申报。 (三)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经组织批准援外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申报我省暂无条件评审职称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人才,经个人申请、逐级审核同意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出具委托评审函委托外省或者中央单位评审并确认评审结果。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四)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驻苏部队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申报职称评审,需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同意后,报送相应评审委员会。国家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委托评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省直单位应根据人事管理权限,规范做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初定工作。省属民办非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由民政部门登记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其职称初定或评审等有关工作。 全省高、中、初级(含初定)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形式。申报人员应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
- 内容领域与申报职称匹配。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假刊、套刊的打击力度,并鼓励申请者选择正规出版物。某些地方还列出不认可的期刊清单,如《科技新时代》等[(关于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涉及论文专著有关常见问题的解答-人事人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sz.gov.cn/zmhd/cjwt/cjwt/rsrc/content/post_11637631.html#:~:text=七、评审通过人员发现套刊、假刊等虚假材料,可否免予处理 答:不可以。《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第十七条规定, 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申报人存在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违规行为之一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申报人通过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评审单位予以撤销。 《关于开展深圳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对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情形记录在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2023年度职称评审中发现的部分假刊、套刊线索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6日,1311/TU 正刊为)。
建议申请者:投稿前核实期刊信息,避免选择无效或假刊,确保发表论文能顺利用于职称评审。
评职称用的论文没上网
部分论文未被数据库收录,可能影响职称评审的顺利进行。对于这种情况,评审机构通常要求补充其他证明材料,如发表声明或样刊[(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https://hrss.qingdao.gov.cn/ztzl_47/zcpd_47/tzgg_47/202406/t20240624_8095180.shtml#:~:text=(一)个人申报 本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填报,报送材料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以各系列(专业)、各级别评委会组建单位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员应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上本人亲笔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申报人员应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所有材料准备无误后,报送至所在单位进行民主评议推荐。 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采取线下填报,不得上传平台,申报人应按各评审委员会年度评审通知中明确的涉密材料填报办法报送。对违规填报、上传、流转国家秘密的,一经发现,按照国家和省、市保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核认定采取网上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登录“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https://www)。
解决方案:
- 联系出版方,核实收录状态,并请求尽快上传数据库。
- 向评审机构说明原因,并提交证明文件代替。
- 未来投稿时选择收录时间快、流程规范的期刊。
根据职称评审政策,材料完整性至关重要。申报时,务必提前确认论文是否能在指定平台上检索到[(关于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涉及论文专著有关常见问题的解答-人事人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sz.gov.cn/zmhd/cjwt/cjwt/rsrc/content/post_11637631.html#:~:text=七、评审通过人员发现套刊、假刊等虚假材料,可否免予处理 答:不可以。《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第十七条规定, 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申报人存在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违规行为之一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申报人通过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评审单位予以撤销。 《关于开展深圳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对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情形记录在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2023年度职称评审中发现的部分假刊、套刊线索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6日,1311/TU 正刊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