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详细解析了职称评审中述职报告和自述报告的写作要点,帮助申请人撰写出专业、权威的职称评审材料。通过展示工作成就、技术创新和职业规划,提升职称评审的通过率。
评职称的述职报告范文
述职报告是专业技术人员在申请职称评审时必须提交的重要材料之一。在评职称过程中,述职报告的作用在于向评审委员会展示申请人的工作业绩、能力以及对行业的贡献。
述职报告的关键要素
-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现任职务等基本情况。
- 思想政治表现:评审强调申请人在职期间的思想道德与政治表现,尤其是在国有单位工作的人员。
- 工作业绩:突出展示近年来的专业成就和技术能力,例如参与的重要项目、发表的论文或专利等。
- 学习培训经历:展示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证明其在职期间的专业素养提升。
- 个人荣誉:列出获得的奖项、表彰等,证明个人的行业地位与贡献。
在述职报告的撰写过程中,申请人应按照上述要素结构化呈现,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与权威性,避免弄虚作假。对于需要提交的材料,例如论文、业绩成果,应提供佐证文件,如获奖证书、项目合同等,以增加报告的说服力[2021年度自然资源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https://zrzyt.hunan.gov.cn/zrzyt/zcxx/202108/t20210820_27575061.html#:~:text=(二)装订要求 1,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栏目中,请及时关注。 (二)各申报单位请务必仔细核)。
职称评审的自述报告范文
自述报告在职称评审中的作用与述职报告相似,但侧重于申请人的自我认知与反思。与述职报告不同,自述报告更强调个人在工作中的学习与成长经历。
自述报告的写作要点
- 自我评价:评审人员通过自述报告了解申请人对自身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的认知。例如,申请人可以谈论自己在某个技术难题上的突破或创新。
- 工作反思:展示工作中的得失以及如何应对挑战,反映个人的进步和提升。
- 未来发展规划:说明未来在行业中的职业目标和如何继续贡献,表现出对行业发展的责任感。
- 自述报告结构:一般包括自我介绍、工作成果总结、对自身能力的评价、发展目标和愿景等内容。
自述报告需突出个性,展示个人对行业发展的独特见解和贡献,在写作中要结合具体的案例,增强报告的说服力和感染力[2020年度工程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https://gxt.hunan.gov.cn/gxt/xxgk_71033/rsxx/202007/t20200713_12751721.html)。
评职称述职报告范文
评职称述职报告是职称评审过程中必须的材料,报告内容要求全面且真实,重点展示申请人当前职称阶段的工作表现、贡献与专业水平。
撰写述职报告的核心要点
- 结构化呈现:述职报告应条理清晰,按照个人信息、工作表现、项目参与等方面进行系统描述。
- 数据与事实支撑:在展示工作成就时,最好使用具体的数据来支撑,如完成的项目数量、发表的论文篇数、获得的专利等。
- 突出创新能力:职称评审重视申请人的创新能力,述职报告可以通过详细介绍工作中的技术创新或管理创新来提高竞争力。
在述职报告中,还应包含对工作中的不足与改进计划的反思,展现出申请人的专业态度和进取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_部门政务_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xinwen/2019-07/10/content_5407822.htm#:~:text=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参照本规定第八条进行核准备案,从专家库内抽取专家组成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再备案。 第十二条 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可以设立职称评审办事机构或者指定专门机构作为职称评审办事机构,由其负责职称评审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申报审核 第十三条 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第十四条 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合理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查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第十五条,职称评审委员会经过评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总数2/3以上的即为评审通过。 未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或者补充投票。 第二十一条 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职称评审委员会可以按照学科或者专业组成若干评议组,每个评议组评审专家不少于3人,负责对申报人提出书面评议意见;也可以不设评议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3名以上评审专家按照分工,提出评议意见。评议组或者分工负责评议的专家在评审会议上介绍评议情况,作为职称评审委员会评议表决的参考。 第二十二条 评审会议结束时,由主任委员或者主持评审会议的副主任委员宣布投票结果,并对评审结果签字确认,加盖职称评审委员会印章。 第二十三条 评审会议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内容包括出席评委、评审对象、评议意见、投票结果等内容,会议记录归档管理。 第二十四条 评审会议实行封闭管理,评审专家名单一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__2024年第26号国务院公报_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gongbao/2024/issue_11586/202409/content_6975085.html#:~:text=第九条 对申报人所在单位重点监管以下方面: (一)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 (二)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或者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 (三)未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申报材料; (四)其他违规行为。 第三章 监管方式 第十条 职称评审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应充分运用随机抽查、定期巡查、重点督查、质量评估、专项整治等多种方式,通过现场观摩、查阅资料等具体形式,有效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筛查等信息技术手段,对职称评审全过程实施监管。 第十一条,第十六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加强职称评审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系统,建立完善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以下简称诚信档案库)。诚信档案库主要记录涉及个人的失信行为信息,包括违规情形、处理依据、处理措施、生效时间、记录期限以及根据法律法规要求需要记录的其他信息。 第十七条 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申报人存在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违规行为之一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申报人通过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评审单位予以撤销。 第十八条 实行评审专家诚信承诺制度。评审专家在开展职称评审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履行评审职责、公平公正评审等事项作出承诺。评审专家存在本办法第六条所规定违规行为之一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取消评审专家资格,通报其所在单位,并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九条 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存在本办法第七条所规定违规行为之一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限内不得从事职称评审相关工)。
述职报告评职称范文
述职报告的质量在职称评审中至关重要,尤其是在高级职称评审过程中,述职报告将成为评审委员会考察申请人的重要依据。
如何撰写一份优秀的述职报告
- 个人与职业简介:简要介绍个人的基本信息、现任职称及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
- 职业成就总结:描述在现任职称期间所取得的主要成就,特别是技术创新、项目成果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 反思与展望:对过去的工作进行总结与反思,找出工作中的不足并提出未来的改进方向。
- 技术能力提升:展示申请人在专业领域的技术进步,详细说明通过技术攻关或研究项目所取得的具体成果。
述职报告中应尽量使用事实和数据来支撑,展示申请人的业绩和能力。通过对职业生涯的客观总结,增强述职报告的可信度和权威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cfg/SYzhengqiuyijian/zq_fgs/201808/t20180809_298781.html#:~:text=第四章 受理审核 第二十条 职称评审办事机构负责受理评审范围内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请人参评资格。 第二十一条 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审核后,向职称评审委员会报告审核基本情况,提交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材料和书面审核意见。书面审核意见应当由职称评审办事机构承办人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该办事机构印章。 第五章 组织评审 ,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投诉举报或通过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线索,要逐一复查。 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情况应当及时报送相应职称管理部门。对评审通过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相应职称管理部门确认。 第二十九条 申报人对职称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职称评审办事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对违反评审程序确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的,评审办事机构应当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论告知申报人。 第三十条 建立职称评审专家库的,在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前,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应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 不具备评审条件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评审权的地区、部门或单位代为评审。委托评审由专业技术人才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高级职称的委托评审由市地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函,中级职称的委托评审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函。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需要委托评审的,)。
自述报告范文评职称
自述报告在职称评审中具有独特的作用,它不仅展示了申请人的工作成就,还反映了申请人对自己职业发展的规划与思考。
自述报告的关键内容
- 自我评价:对自己在专业技术领域的知识和能力进行全面的评价。
- 个人成长与进步:通过具体事例说明自己在职业生涯中的成长过程,特别是面临困难时的应对措施和解决方案。
- 未来发展方向:明确个人在未来职业发展中的目标和规划,结合行业趋势,展现个人的长远眼光。
- 行业贡献:自述报告应重点展示申请人对所在行业或技术领域的贡献,特别是在关键技术、创新领域的成就。
自述报告的写作应注重结构清晰、语言简练,并结合实际工作经历和项目成就,展示个人在行业中的技术优势和发展潜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__2024年第26号国务院公报_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gongbao/2024/issue_11586/202409/content_6975085.html#:~:text=第九条 对申报人所在单位重点监管以下方面: (一)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 (二)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或者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 (三)未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申报材料; (四)其他违规行为。 第三章 监管方式 第十条 职称评审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应充分运用随机抽查、定期巡查、重点督查、质量评估、专项整治等多种方式,通过现场观摩、查阅资料等具体形式,有效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筛查等信息技术手段,对职称评审全过程实施监管。 第十一条,第十六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加强职称评审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系统,建立完善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以下简称诚信档案库)。诚信档案库主要记录涉及个人的失信行为信息,包括违规情形、处理依据、处理措施、生效时间、记录期限以及根据法律法规要求需要记录的其他信息。 第十七条 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申报人存在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违规行为之一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申报人通过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评审单位予以撤销。 第十八条 实行评审专家诚信承诺制度。评审专家在开展职称评审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履行评审职责、公平公正评审等事项作出承诺。评审专家存在本办法第六条所规定违规行为之一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取消评审专家资格,通报其所在单位,并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九条 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存在本办法第七条所规定违规行为之一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限内不得从事职称评审相关工)[2021年度自然资源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https://zrzyt.hunan.gov.cn/zrzyt/zcxx/202108/t20210820_27575061.html#:~:text=(二)装订要求 1,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栏目中,请及时关注。 (二)各申报单位请务必仔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