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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对已发出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1.如果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应当在何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如果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应当在何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A.投标截止时间前7天

B.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

C.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

D.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

【答案】

B

【解析】

根据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这是为了确保所有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了解并响应变更内容。

【记忆技巧】

记住“15天书面通知”原则,确保公平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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