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7835×108mm²
B.1.6345×108mm²
C.1.9933×108mm²
D.1.8537×108mm²
A.1.7835×108mm²
B.1.6345×108mm²
C.1.9933×108mm²
D.1.8537×108mm²
A.1.30
B.1.32
C.1.35
D.1.40
A.≤0.30
B.≤0.35
C.≤0.40
D.≤0.45
A.一、二、三级,支撑宜采用H形钢制作,两端与框架可采用刚接构造,梁柱与支撑连接处应设置加劲肋;一级和二级采用焊接工字形截面的支撑时,其翼缘与腹板的连接宜采用全熔透连续焊缝。
B.支撑与框架连接处,支撑杆端宜做成圆弧。
C.梁在其与V形支撑或人字支撑相交处,应设置侧向支承;该支承点与梁端支承点间的侧向长细比(λy)以及支承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关于塑性设计的规定。
D.支撑与框架连接处,支撑杆端不宜做成圆弧。
E.若支撑和框架采用节点板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关于节点板在连接杆件每侧有不小于30°夹角的规定;一、二级时,支撑端部至节点板最近嵌固点(节点板与框架构件连接焊缝的端部)在沿支撑杆件轴线方向的距离,不应小于节点板厚度的2倍。
A.3mm
B.5mm
C.6mm
D.8mm
A.受拉构件在永久荷载与风荷载组合作用下受压时,其长细比不宜超过250
B.中级、重级工作制吊车桁架下弦杆的长细比不宜超过250
C.在设有夹钳或刚性料耙等硬钩起重机的厂房中,支撑的长细比不宜超过250
D.跨度等于或大于60m的桁架,其受拉弦杆和腹杆的长细比,承受静力荷载或间接承受动力荷载时不宜超过300,直接承受动力荷载时不宜超过250
E.拉构件的长细比不宜超过表7.4.7规定的容许值。柱间支撑按拉杆设计时,竖向荷载作用下柱子的轴力应按无支撑时考虑
A.1.5
B.2.0
C.2.5
D.3.5
A.1/150
B.1/180
C.1/200
D.1/250
A.0.85
B.0.9
C.0.7
D.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