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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从什么时候起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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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有哪些法律规定?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撤销权的行使效力


1.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A.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

B.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

C.自撤销事由发生之日起两年

D.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

【答案】

B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规定,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记忆技巧】

可以将“一年”与“撤销权”联系起来,记住“撤销”二字的“撤”字,有“拆除”之意,暗示撤销权的行使需要在一年内完成。这一时间限制是为了确保法律关系的稳定,防止因时间过长而导致事实的复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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