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详细介绍了广东省管理学职称评审点的作用、评审流程和管理措施,并对职称评审管理、职称评审费管理和图书管理职称评审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提供了实际案例和建议,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知识。
广东省管理学职称评审点
广东省管理学职称评审点的设置是为了优化和规范管理学领域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文件,职称评审点需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进行运作,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职称评审点的作用:
- 提供评审服务:评审点负责接收、审核和处理职称评审申请材料,确保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顺利通过职称评审。
- 监督和管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评审点进行监管,防止违规操作和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 信息公开:评审点需及时公开评审信息,包括评审条件、程序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实际案例: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通知,2023年度职称评审结果公示后,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评审结果报送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由其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自行下载打印[(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hrs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4520935.html#:~:text=七、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 (一)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或备案的相关材料。 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结果由单位自主审核确认,报送对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二)评审结果经审核确认或备案通过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八、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我省职称政策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各系列(专业)的申报条件审核材料。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优化完善评审程序和规则,健全评审会议记录制度,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严格执行评审纪律,确保评审质量。 (二)加强 监督管理。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评审过程中反映突出、易发多发的违规问题,综合采取抽查巡查、复查倒查、质量评估、专项整治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评审条件公开、评审材料审核、评委专家抽取、评审结果公示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抽查,把公开、公平、公正要求贯穿评审全过程,严防“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行为。 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要落实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评审违规违纪行为及时核实调查、报告结果。 (三)压实工作责任。 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追究责任。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扩大职称评审范围,不得降低评价标准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规定。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将暂停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九、其他要求 (一)加大职称评审监管力度。 今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着眼加强职称评价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推动构建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职称评审监管体系。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结合实际完善监管制度机制,提高监管实效。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根据群众来信来访、网民留言、投诉举报等反映的问题线索,联合省行业主管部门适时对评审单位进行检查。同时,结合评委会备案、评审结果备案、职称评审工作总结等日常工作情况,选取部分评审单位开展质量评估,对评估质量较低的评审单)[(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hrs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4265282.html#:~:text=七、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 (一)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人社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或备案的相关材料。 高校、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结果由单位自主审核确认,报送对应人社部门备案。 (二)对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八、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我省职称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和规则,健全评审会议记录制度,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严格评审程序和评审纪律,确保评审质量。 (二)加强监督管理。 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对评审全过程的监管,实行评审中巡查、随机抽查和评审后复查、倒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要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畅通职称投诉举报渠道,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及时报告核查结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原则上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社部门负责监管服务。广州地区的省属自主评审单位由省人社厅负责监管服务。 省人社厅将联合省行业主管部门适时开展职称评审专项巡查。各地、各单位应组织开展职称评审质量自查工作。 (三)压实工作责任。 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扩大、增加或减少受理及评审范围,不得降低评价标准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规定。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将暂停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九、其他要求 (一)加快建立职称评审“两目录一清单”制度。 切实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7号)要求,建立统一的全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和各职称系列代表性成果清单,实现清单化、规范化、公开化管理。 各地级以上市人社部门要按职称管理权限系统梳理本地区设置的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形成本地区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3年1期的核准备案管理,至2023年12月底前未纳入各级人社部门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的,取消职称评审权限。 省属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要配合做好职称评审专业的归集、梳理和完善,形成分类科学、层级完备、上下一致的全)。
广东省管理学职称评审点
广东省的管理学职称评审点是管理学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重要场所。它们承担着接收和审核申请、组织评审会议、管理评审过程等多项职能。
评审流程:
- 申请: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系统提交职称评审申请。
- 审核:评审点审核申请材料,确保申请人符合评审条件。
- 评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需经过公示和确认。
- 发证:评审通过后,发放电子职称证书。
管理要求:
为了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评审点需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如政策公开、程序透明、结果公示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评审点的运作进行监督检查[(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hrs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4520935.html#:~:text=七、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 (一)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或备案的相关材料。 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结果由单位自主审核确认,报送对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二)评审结果经审核确认或备案通过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八、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我省职称政策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各系列(专业)的申报条件审核材料。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优化完善评审程序和规则,健全评审会议记录制度,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严格执行评审纪律,确保评审质量。 (二)加强 监督管理。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评审过程中反映突出、易发多发的违规问题,综合采取抽查巡查、复查倒查、质量评估、专项整治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评审条件公开、评审材料审核、评委专家抽取、评审结果公示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抽查,把公开、公平、公正要求贯穿评审全过程,严防“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行为。 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要落实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评审违规违纪行为及时核实调查、报告结果。 (三)压实工作责任。 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追究责任。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扩大职称评审范围,不得降低评价标准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规定。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将暂停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九、其他要求 (一)加大职称评审监管力度。 今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着眼加强职称评价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推动构建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职称评审监管体系。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结合实际完善监管制度机制,提高监管实效。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根据群众来信来访、网民留言、投诉举报等反映的问题线索,联合省行业主管部门适时对评审单位进行检查。同时,结合评委会备案、评审结果备案、职称评审工作总结等日常工作情况,选取部分评审单位开展质量评估,对评估质量较低的评审单)[(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hrs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4265282.html#:~:text=七、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 (一)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人社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或备案的相关材料。 高校、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结果由单位自主审核确认,报送对应人社部门备案。 (二)对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八、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我省职称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和规则,健全评审会议记录制度,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严格评审程序和评审纪律,确保评审质量。 (二)加强监督管理。 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对评审全过程的监管,实行评审中巡查、随机抽查和评审后复查、倒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要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畅通职称投诉举报渠道,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及时报告核查结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原则上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社部门负责监管服务。广州地区的省属自主评审单位由省人社厅负责监管服务。 省人社厅将联合省行业主管部门适时开展职称评审专项巡查。各地、各单位应组织开展职称评审质量自查工作。 (三)压实工作责任。 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扩大、增加或减少受理及评审范围,不得降低评价标准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规定。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将暂停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九、其他要求 (一)加快建立职称评审“两目录一清单”制度。 切实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7号)要求,建立统一的全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和各职称系列代表性成果清单,实现清单化、规范化、公开化管理。 各地级以上市人社部门要按职称管理权限系统梳理本地区设置的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形成本地区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3年1期的核准备案管理,至2023年12月底前未纳入各级人社部门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的,取消职称评审权限。 省属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要配合做好职称评审专业的归集、梳理和完善,形成分类科学、层级完备、上下一致的全)[(粤人社发〔2016〕33号)](https://gdstc.gd.gov.cn/attachment/0/512/512797/4090784.pdf#:~:text=作,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七、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 (一)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公示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 内,向所属人社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或备案的相关材料。 高校、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结果由单位自主审核确认, 报送对应人社部门备案。 (二)对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 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 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八、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7―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我省职称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地 区、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 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职称评审工作 程序和规则,健全评审会议记录制度,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 承诺书,严格评审程序和评审纪律,确保评审质量。 (二)加强监督管理。 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对评审全过程的监管,实行评审中巡 查、随机抽查和评审后复查、倒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要实行政 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畅通职称投诉举报渠道,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 纪行为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及时报告核查结果,接受各级纪检 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原则上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所在地地级 以上市人社部门负责监管服务。广州地区的省属自主评审单位由 省人社厅负责监管服务。 省人社厅将联合省行业主管部门适时开展职称评审专项巡 查。各地、各单位应组织开展职称评审质量自查工作。 (三)压实工作责任。 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 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各级 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扩大、增加或减少受理及评审范围,不 得降低评价标准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规定。对于不能正确行―8― 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将暂停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 权。 九、其他要求 (一)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乎广大专业技术人才 的切身利益,也是职称制度改革成果落实落地的具体工作。做好 全省职称评审工作责任重大、政治要求高,全省各地、各部门要 守牢风险底线,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风险,确保职称领域无负 面舆情,保障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平稳开展。 (二)助力“稳就业”“保居民就业”。 各级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全省职称申报点体系,结合 本地区实际,可将职称申报点设置在有能力承接申报审核工 作的窗口部门或行业性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职称申报点兜底 服务功能,畅)。
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
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涵盖了从职称申请、评审到结果公示的全过程。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其管理工作需要严格按照政策执行。
主要政策和规定:
-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明确了职称评审的基本原则和操作流程。
- 《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该办法详细规定了职称评审的组织和管理要求,包括评审委员会的设置、评审程序的执行和评审纪律的维护[(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d.gov.cn/zwgk/gongbao/2020/24/content/post_3366919.html#:~:text=URL: https://www.gd.gov.cn/zwgk/gongbao/2020/24/content/post_3366919.html [Image 0] 2020年第24期 2020年09月05日出版 【0†首页】 ,100)。
评审管理的关键环节:
- 材料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 评审组织:按照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评审。
- 结果公示:评审结果需在公示期结束后报送备案并制发证书。
建议:
为了提高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建议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优化评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hrs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4520935.html#:~:text=七、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 (一)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或备案的相关材料。 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结果由单位自主审核确认,报送对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二)评审结果经审核确认或备案通过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八、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我省职称政策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各系列(专业)的申报条件审核材料。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优化完善评审程序和规则,健全评审会议记录制度,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严格执行评审纪律,确保评审质量。 (二)加强 监督管理。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评审过程中反映突出、易发多发的违规问题,综合采取抽查巡查、复查倒查、质量评估、专项整治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评审条件公开、评审材料审核、评委专家抽取、评审结果公示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抽查,把公开、公平、公正要求贯穿评审全过程,严防“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行为。 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要落实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评审违规违纪行为及时核实调查、报告结果。 (三)压实工作责任。 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追究责任。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扩大职称评审范围,不得降低评价标准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规定。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将暂停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九、其他要求 (一)加大职称评审监管力度。 今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着眼加强职称评价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推动构建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职称评审监管体系。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结合实际完善监管制度机制,提高监管实效。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根据群众来信来访、网民留言、投诉举报等反映的问题线索,联合省行业主管部门适时对评审单位进行检查。同时,结合评委会备案、评审结果备案、职称评审工作总结等日常工作情况,选取部分评审单位开展质量评估,对评估质量较低的评审单)[(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hrs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4265282.html#:~:text=七、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 (一)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人社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或备案的相关材料。 高校、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结果由单位自主审核确认,报送对应人社部门备案。 (二)对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八、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我省职称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和规则,健全评审会议记录制度,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严格评审程序和评审纪律,确保评审质量。 (二)加强监督管理。 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对评审全过程的监管,实行评审中巡查、随机抽查和评审后复查、倒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要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畅通职称投诉举报渠道,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及时报告核查结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原则上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社部门负责监管服务。广州地区的省属自主评审单位由省人社厅负责监管服务。 省人社厅将联合省行业主管部门适时开展职称评审专项巡查。各地、各单位应组织开展职称评审质量自查工作。 (三)压实工作责任。 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扩大、增加或减少受理及评审范围,不得降低评价标准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规定。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将暂停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九、其他要求 (一)加快建立职称评审“两目录一清单”制度。 切实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7号)要求,建立统一的全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和各职称系列代表性成果清单,实现清单化、规范化、公开化管理。 各地级以上市人社部门要按职称管理权限系统梳理本地区设置的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形成本地区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3年1期的核准备案管理,至2023年12月底前未纳入各级人社部门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的,取消职称评审权限。 省属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要配合做好职称评审专业的归集、梳理和完善,形成分类科学、层级完备、上下一致的全)。
广东省职称评审费管理
职称评审费管理是职称评审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评审费管理可以提高评审工作的效率和规范性。
评审费的主要用途:
- 支付评审专家劳务费。
- 评审组织和管理费用。
- 系统维护和运营成本。
管理措施: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职称评审费的收取和使用进行了严格规定。评审费的标准需经过物价部门审批,确保合理合法。各评审单位需公开评审费的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hrs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4520935.html#:~:text=七、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 (一)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或备案的相关材料。 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结果由单位自主审核确认,报送对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二)评审结果经审核确认或备案通过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八、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我省职称政策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各系列(专业)的申报条件审核材料。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优化完善评审程序和规则,健全评审会议记录制度,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严格执行评审纪律,确保评审质量。 (二)加强 监督管理。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评审过程中反映突出、易发多发的违规问题,综合采取抽查巡查、复查倒查、质量评估、专项整治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评审条件公开、评审材料审核、评委专家抽取、评审结果公示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抽查,把公开、公平、公正要求贯穿评审全过程,严防“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行为。 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要落实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评审违规违纪行为及时核实调查、报告结果。 (三)压实工作责任。 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追究责任。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扩大职称评审范围,不得降低评价标准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规定。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将暂停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九、其他要求 (一)加大职称评审监管力度。 今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着眼加强职称评价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推动构建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职称评审监管体系。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结合实际完善监管制度机制,提高监管实效。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根据群众来信来访、网民留言、投诉举报等反映的问题线索,联合省行业主管部门适时对评审单位进行检查。同时,结合评委会备案、评审结果备案、职称评审工作总结等日常工作情况,选取部分评审单位开展质量评估,对评估质量较低的评审单)[(粤人社发〔2016〕33号)](https://gdstc.gd.gov.cn/attachment/0/512/512797/4090784.pdf#:~:text=作,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七、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 (一)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公示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 内,向所属人社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或备案的相关材料。 高校、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结果由单位自主审核确认, 报送对应人社部门备案。 (二)对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 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 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八、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7―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我省职称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地 区、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 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职称评审工作 程序和规则,健全评审会议记录制度,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 承诺书,严格评审程序和评审纪律,确保评审质量。 (二)加强监督管理。 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对评审全过程的监管,实行评审中巡 查、随机抽查和评审后复查、倒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要实行政 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畅通职称投诉举报渠道,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 纪行为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及时报告核查结果,接受各级纪检 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原则上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所在地地级 以上市人社部门负责监管服务。广州地区的省属自主评审单位由 省人社厅负责监管服务。 省人社厅将联合省行业主管部门适时开展职称评审专项巡 查。各地、各单位应组织开展职称评审质量自查工作。 (三)压实工作责任。 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 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各级 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扩大、增加或减少受理及评审范围,不 得降低评价标准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规定。对于不能正确行―8― 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将暂停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 权。 九、其他要求 (一)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乎广大专业技术人才 的切身利益,也是职称制度改革成果落实落地的具体工作。做好 全省职称评审工作责任重大、政治要求高,全省各地、各部门要 守牢风险底线,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风险,确保职称领域无负 面舆情,保障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平稳开展。 (二)助力“稳就业”“保居民就业”。 各级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全省职称申报点体系,结合 本地区实际,可将职称申报点设置在有能力承接申报审核工 作的窗口部门或行业性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职称申报点兜底 服务功能,畅)。
实际案例:
在2023年度职称评审中,评审费的使用和管理得到了有效监督,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hrs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4265282.html#:~:text=七、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 (一)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人社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或备案的相关材料。 高校、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结果由单位自主审核确认,报送对应人社部门备案。 (二)对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八、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我省职称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和规则,健全评审会议记录制度,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严格评审程序和评审纪律,确保评审质量。 (二)加强监督管理。 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对评审全过程的监管,实行评审中巡查、随机抽查和评审后复查、倒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要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畅通职称投诉举报渠道,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及时报告核查结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原则上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社部门负责监管服务。广州地区的省属自主评审单位由省人社厅负责监管服务。 省人社厅将联合省行业主管部门适时开展职称评审专项巡查。各地、各单位应组织开展职称评审质量自查工作。 (三)压实工作责任。 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扩大、增加或减少受理及评审范围,不得降低评价标准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规定。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将暂停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九、其他要求 (一)加快建立职称评审“两目录一清单”制度。 切实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7号)要求,建立统一的全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和各职称系列代表性成果清单,实现清单化、规范化、公开化管理。 各地级以上市人社部门要按职称管理权限系统梳理本地区设置的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形成本地区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3年1期的核准备案管理,至2023年12月底前未纳入各级人社部门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的,取消职称评审权限。 省属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要配合做好职称评审专业的归集、梳理和完善,形成分类科学、层级完备、上下一致的全)。
广东省图书管理职称评审
广东省图书管理职称评审是针对图书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该评审工作旨在提升图书管理专业的整体水平和服务质量。
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主要包括学历要求、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能力和业绩成果等方面。图书管理职称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相关的学历背景和从业经验,并在图书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评审程序:
- 申请:提交评审申请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工作证明和业绩材料。
- 审核:评审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 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需经公示和确认。
- 发证:评审通过后,发放电子职称证书。
建议:
为了提高评审工作效率,建议进一步优化评审流程,加强信息化管理,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广东省省本级专业技术网上申报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专业技术人才管理 - 首页)](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mainpage/mainpagezyjs.do#:~:text=URL: 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mainpage/mainpagezyjs.do *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