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深入分析高级经济职称评审的核心要点,从申请条件、评审流程到实际案例,帮助读者全面掌握评审的关键内容。
高级经济职称评审要点
高级经济职称评审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技术评价工作,旨在选拔具备高级专业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的经济人才。申请人需要满足特定的学历与资历条件,例如获得经济师资格后满5年,并在经济领域取得显著业绩。
评审中,重点考察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理论水平、业务能力、管理经验及创新能力。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例如重庆市特别强调参与重大经济项目和政策制定的经历[(关于做好2023年度广州市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https://gxj.gz.gov.cn/zt/gzsgjjjszgps/content/post_9513558.html#:~:text=,(三)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关于2024年度上海市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_高级技术职务评审通知_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sh.gov.cn/tgjjszwpstz_17412/20240603/t0035_1424436.html#:~:text=申报人员需参加学科组专家综合面谈。 (五)考核情况 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 (六)任职资历 任职资历计算到2024年6月30日(自按规定评聘经济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起算)。 注: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七)信息处理能力要求 一般应该能够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从事国际商务、对外贸易、经济研究等工作的,应该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够灵活运用计算机进行经济商务信息、数据的收集、处理或交换。请申报人提供相应材料供专家在评审时参考。 (八)继续教育要求 需完成总计180学时的继续教育课程,其中,必修课程不少于60学时。必修课程含公需科目、专业科目,2019年以后的学时可计入。具体课程见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 (九)经济专业高级考试要求 申报人应参加国家经济专业高级考试笔试。2020年后的考试成绩有效,考试成绩将纳入评审范围。本市逐步将笔试成绩合格作为参加评审的条件。 五、申报安排 (一)个人申报 2024年度上海市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资格实行网上申报。 1、申报时段:2024年9月16日0时至30日17:00止。 2、申报方法 (1)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http://www.rsj.sh.gov.cn/zcps/zcpssb/index),在“高级职称评审通知”〖经济类〗栏目点击“工商经济(或建设交通经济、商务经济、综合经济)专业评审通知”,然后,选择申报的专业学科组,点击确认“申报此项目”; (2)使用“随申办市民云”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扫码登录申报平台(未申请使用过“随申码”的,须先点击〖去注册〗完善用户信息); (3)按要求填报、上传规定的申报信息和附件。填报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同时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对9月30日17:00未按要求完成提交,或未按高评委办公室要求的修改时限完成修改的申报人,不纳入今年评审受理范围。注意:申报系统逾期将自动关闭。 (二)材料受理 高评委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分配受理号,通知参评对象递交书面材料。初审未通过的,将通过职称服务系统告知申报人。 1、受理时段:2024年11月20——24日(上午9:30)。
评审过程包括材料审核、答辩及专家评议,各阶段要求严格、程序规范,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
经济师高级职称评审要点
经济师高级职称评审在提升专业人才队伍质量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评审内容涵盖专业理论、实践经验和成果创新能力。申请人需通过《高级经济实务》考试,并在行业内取得一定业绩,比如主持过重大项目或政策研究。
上海市要求申请人完成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并提交相关学习证明[(关于2024年度上海市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_高级技术职务评审通知_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sh.gov.cn/tgjjszwpstz_17412/20240603/t0035_1424436.html#:~:text=申报人员需参加学科组专家综合面谈。 (五)考核情况 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 (六)任职资历 任职资历计算到2024年6月30日(自按规定评聘经济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起算)。 注: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七)信息处理能力要求 一般应该能够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从事国际商务、对外贸易、经济研究等工作的,应该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够灵活运用计算机进行经济商务信息、数据的收集、处理或交换。请申报人提供相应材料供专家在评审时参考。 (八)继续教育要求 需完成总计180学时的继续教育课程,其中,必修课程不少于60学时。必修课程含公需科目、专业科目,2019年以后的学时可计入。具体课程见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 (九)经济专业高级考试要求 申报人应参加国家经济专业高级考试笔试。2020年后的考试成绩有效,考试成绩将纳入评审范围。本市逐步将笔试成绩合格作为参加评审的条件。 五、申报安排 (一)个人申报 2024年度上海市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资格实行网上申报。 1、申报时段:2024年9月16日0时至30日17:00止。 2、申报方法 (1)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http://www.rsj.sh.gov.cn/zcps/zcpssb/index),在“高级职称评审通知”〖经济类〗栏目点击“工商经济(或建设交通经济、商务经济、综合经济)专业评审通知”,然后,选择申报的专业学科组,点击确认“申报此项目”; (2)使用“随申办市民云”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扫码登录申报平台(未申请使用过“随申码”的,须先点击〖去注册〗完善用户信息); (3)按要求填报、上传规定的申报信息和附件。填报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同时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对9月30日17:00未按要求完成提交,或未按高评委办公室要求的修改时限完成修改的申报人,不纳入今年评审受理范围。注意:申报系统逾期将自动关闭。 (二)材料受理 高评委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分配受理号,通知参评对象递交书面材料。初审未通过的,将通过职称服务系统告知申报人。 1、受理时段:2024年11月20——24日(上午9:30)[(关于做好本市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_人事人才_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sh.gov.cn/trsrc_17739/20210323/t0035_1398566.html#:~:text=(四)考核要求 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五)继续教育条件 取得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后,达到规定的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具体要求由当年度评审通知公布)。 五、评审标准 上海市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标准包括基本标准、专业经历与能力、业绩成果、专业理论水平等,具体内容见附件。 六、评审程序 (一)申报阶段: 1.个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经济管理专业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正高级经济师的申报申请。 2.单位提名公示。用人单位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考察审核,按照本单位工作需要及岗位设置情况,结合申报人的业绩情况提出考核人选名单,经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将个人申报材料提交系统评议。 3.系统评议推荐。各主管委办局、有关集团公司、区组建推荐小组,按照隶属关系在总量控制范围内对申报人进行评议推荐,并提交书面推荐意见。 非公企业和组织由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推荐,或由所在区按行业分类委托相关学科组代为推荐。 4.网络申报。申报人按当年评审通知的要求,在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进行网络申报注册,并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含单位考核、系统推荐意见等)。正高经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会同主管部门审核申报资格。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发放受理号。 5.材料提交。取得受理号的申报人,按照当年度正高级经济师评审通知规定的方式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由所属系统(委办局、集团公司、区)集中送各学科组。 通过申报并完成材料提交的,方可进入评审阶段。 (二)评审阶段: 1.申报材料及论文鉴定。各学科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论文进行学术性鉴定,提出鉴定意见。 2.学科组评议。各学科组对申报人进行面试,依据评审标准对申报人是否达到任职条件进行评议,并提出意见。 3.正高经评委会评审。正高经评委会按照评审标准审核申报对象的材料,重点对学科组的评价意见进行综合评议,并通过投票表决产生评审结果。 (三)结果确认阶段: 1.公示。正高经评委会表决通过人员名单,由正高经评委会办公室在本市职称服务系统网站公示。 2.确认。公示无异议的,由正高经评委会办公室下达评审结果通知。评审结果信息可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正高级经济师职称电子证书》,申报人可在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的个人申报页面(或相关网站移动端,如上海人社APP)自行下载。 3.归档。《评审结果通知》《职称评审申报表》等材料,申报人应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材料归档。 七、职务聘任 申报人在取得正高级经济师职称后,事业单位应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按相关政策和规定程序进行聘任;企业根据单位规定,本着与岗位聘用相衔接的原则自主聘任。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正高经评委会办公室在职称公共服务网公布评审政策。各单位、各系统应公开申报范围、评审条件等。有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向有关民营企业宣传政策,主动发现本区域业绩贡献突出的高级经济师,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并做好申报服务工作。 (二)做好考核提名 各单位在考核时要注意听取同行专家和专业人才的意见,把握好考核的标准和)。评审标准还包括过去3年的年度考核情况,进一步保证申报人符合实际岗位需求。
中级职称经济法要点
经济法是中级经济师考试中的核心科目之一,其知识点涵盖广泛,包括经济合同法、税法、公司法等内容。考生需要系统掌握法律基本原则和具体条款应用,特别是与经济活动直接相关的法律规范。
复习时,应重点关注常见法律问题的解决思路,例如合同履行中的争议解决及税务筹划的法律依据,这些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具有很强的应用价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_国务院部门文件_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1/19/content_5470620.htm#:~:text=第十七条 本规定施行前取得的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与按照本规定取得的证书效用等同。各地执行的有关职业资格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的对应关系,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人事考试机构承担本地区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条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下设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专家委员会具体工作。 第三条 ,Image 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
经济中级职称考试要点
中级经济师考试分为《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两部分,旨在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能力。考生需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方可获得中级经济师资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_国务院部门文件_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1/19/content_5470620.htm#:~:text=第十七条 本规定施行前取得的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与按照本规定取得的证书效用等同。各地执行的有关职业资格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的对应关系,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人事考试机构承担本地区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条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下设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专家委员会具体工作。 第三条 ,Image 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
考试范围涵盖广泛,包括经济学、管理学基础知识以及行业内的具体实践案例。考生需结合历年真题,掌握出题规律,制定科学的复习计划,以提升通过率。
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一点通
高级经济师评审的核心是全面考察申请人的专业能力与行业贡献。评审材料需要详细阐述个人在专业领域取得的业绩,例如主持大型经济分析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参与行业标准制定。
部分地区还特别强调申报人的社会贡献,如指导初中级经济师或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咨询[(关于做好2023年度广州市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https://gxj.gz.gov.cn/zt/gzsgjjjszgps/content/post_9513558.html#:~:text=,(三)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关于做好本市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_人事人才_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sh.gov.cn/trsrc_17739/20210323/t0035_1398566.html#:~:text=(四)考核要求 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五)继续教育条件 取得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后,达到规定的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具体要求由当年度评审通知公布)。 五、评审标准 上海市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标准包括基本标准、专业经历与能力、业绩成果、专业理论水平等,具体内容见附件。 六、评审程序 (一)申报阶段: 1.个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经济管理专业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正高级经济师的申报申请。 2.单位提名公示。用人单位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考察审核,按照本单位工作需要及岗位设置情况,结合申报人的业绩情况提出考核人选名单,经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将个人申报材料提交系统评议。 3.系统评议推荐。各主管委办局、有关集团公司、区组建推荐小组,按照隶属关系在总量控制范围内对申报人进行评议推荐,并提交书面推荐意见。 非公企业和组织由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推荐,或由所在区按行业分类委托相关学科组代为推荐。 4.网络申报。申报人按当年评审通知的要求,在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进行网络申报注册,并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含单位考核、系统推荐意见等)。正高经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会同主管部门审核申报资格。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发放受理号。 5.材料提交。取得受理号的申报人,按照当年度正高级经济师评审通知规定的方式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由所属系统(委办局、集团公司、区)集中送各学科组。 通过申报并完成材料提交的,方可进入评审阶段。 (二)评审阶段: 1.申报材料及论文鉴定。各学科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论文进行学术性鉴定,提出鉴定意见。 2.学科组评议。各学科组对申报人进行面试,依据评审标准对申报人是否达到任职条件进行评议,并提出意见。 3.正高经评委会评审。正高经评委会按照评审标准审核申报对象的材料,重点对学科组的评价意见进行综合评议,并通过投票表决产生评审结果。 (三)结果确认阶段: 1.公示。正高经评委会表决通过人员名单,由正高经评委会办公室在本市职称服务系统网站公示。 2.确认。公示无异议的,由正高经评委会办公室下达评审结果通知。评审结果信息可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正高级经济师职称电子证书》,申报人可在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的个人申报页面(或相关网站移动端,如上海人社APP)自行下载。 3.归档。《评审结果通知》《职称评审申报表》等材料,申报人应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材料归档。 七、职务聘任 申报人在取得正高级经济师职称后,事业单位应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按相关政策和规定程序进行聘任;企业根据单位规定,本着与岗位聘用相衔接的原则自主聘任。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正高经评委会办公室在职称公共服务网公布评审政策。各单位、各系统应公开申报范围、评审条件等。有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向有关民营企业宣传政策,主动发现本区域业绩贡献突出的高级经济师,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并做好申报服务工作。 (二)做好考核提名 各单位在考核时要注意听取同行专家和专业人才的意见,把握好考核的标准和)。申请人在准备过程中,应仔细查阅相关政策,确保材料齐备且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