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山东省党校高级职称评审展开,详细解析了评审标准、申报条件、程序及公示等重要环节,并结合实例展示了这些年山东省在推动党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的成效与经验总结。
山东省党校高级职称评审
这些年,山东省高度重视党校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在高级职称评审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标准,以确保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根据《山东省党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党校教师的职称分为初级(助教)、中级(讲师)、副高级(副教授或高级讲师)和正高级(教授或正高级讲师)四个层次。评审过程中,强调综合评价,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论文,重点考察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科研成果、咨政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在评审程序上,申报人员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教学业绩、科研成果、咨政报告等。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党校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并由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一般会在相关政府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以2024年度为例,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明确了评审工作的时间节点、申报条件和程序要求。各地市也相应发布通知,组织本地区党校教师的职称申报工作。
通过严格的评审程序和科学的评价标准,山东省不断提升党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全省党校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山东省县级党校正高职称
为加强县级党校师资队伍建设,山东省自2019年起试点开展县(市、区)委党校正高级讲师职称评审工作。此举旨在提升县级党校的教学和科研水平,满足基层党校发展的需要。
根据相关通知,县级党校正高级讲师的评审条件与市级以上党校有所区别,主要体现在职称名称和评审标准上。县级党校正高级职称名称为“正高级讲师”,评审时更注重教学业绩、咨政成果和科研项目的实际贡献。
在评审程序上,县级党校教师需按照规定提交评审材料,由所在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党校组织推荐,择优上报至省级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通过人员由单位按照程序予以聘用,实现人岗合一。
通过开展县级党校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山东省有效提升了县级党校教师的积极性和专业水平,为基层党校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山东省党校职称评审
山东省党校职称评审工作旨在科学、公正地评价党校教师的专业技术水平,促进师资队伍建设,推动党校事业发展。根据《山东省党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职称评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基本条件:要求申报人员坚持党校姓党,热爱党校事业,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风范。
2.学历资历条件:不同职称层次对应不同的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例如,申报教授(正高级讲师)职称,需取得大学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且聘任副教授(高级讲师)5年以上。
3.能力业绩条件:重点考察教学业绩、教学成果、咨政成果、科研项目、理论文章、著作教材等方面的表现。要求申报人员在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评估、科研成果获奖、咨政成果批示等方面达到相应标准。
4.破格评审条件:对于不符合规定学历资历条件,但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按照破格评审条件申报。需满足相应的教学、科研或咨政成果要求。
评审程序包括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等环节。通过严格的评审程序,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以2024年度为例,山东省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党校发布通知,组织党校教师高级职称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明确申报条件、材料报送要求和时间节点,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通过完善的职称评审机制,山东省不断提升党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党校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
山东省党校正高职称公示
为确保党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山东省在评审结果确定后,会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以2024年度为例,山东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于2024年11月6日至8日对申报人员进行了评审,并于11月11日至15日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可对公示对象的评审结果提出异议,相关部门会对异议进行调查核实,确保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通过公示制度的实施,山东省党校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更加透明,进一步提升了评审工作的公信力。
山东党校高级职称评审
山东省党校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在这些年取得了显著进展,特别是在评审标准、程序和结果公示等方面不断完善,确保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根据《山东省党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高级职称评审主要考察以下几个方面:
- 教学业绩:要求申报人员每年教学工作量在本单位同层级承担教学任务人员中名列前茅,教学质量评估成绩优秀。
- 教学成果:获得教学成果奖或在省级以上教学竞赛中获得优秀成绩。
- 科研能力: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需在省级以上立项,发表的学术论文需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刊登。
- 咨政能力:撰写的咨政报告需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或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参考。
评审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 个人申报:申报人根据评审条件准备相应材料,并提交至所在单位。
- 单位推荐:所在单位组织评审,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
- 主管部门审核:主管党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确保材料符合申报条件。
- 专家评审:由省级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并根据评分择优通过。
- 公示结果:评审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完善的制度设计和严格的评审流程,山东省党校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日益规范,为党校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