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分析了疫情期间各地职称评审政策的调整与优化,介绍了河南、云南和南京等地的具体措施,总结了疫情对职称评审制度的影响和未来发展趋势。
河南省疫情期间职称评审
河南省在疫情期间,为了应对特殊形势,对职称评审政策进行了多方面调整和优化。这些政策调整主要包括:
- 绿色通道:开辟疫情防控绿色通道。对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河南省推出绿色通道政策。这些人员可以优先申报和评审,甚至提前一年参与高一级职称的评审。对于在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人员,可以直接申报更高级别的职称[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_公示栏_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hrss.henan.gov.cn/2024/10-15/3073842.html#:~:text=用人单位帐号创建后,需登陆帐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负责创建帐号的管理部门审核相关资料,相关信息符合创建条件的,审核通过;如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不通过原因。 (二)个人帐号创建。用人单位帐号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三)个人帐号登录与申报。申报人帐号创建后,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询问用人单位,忘记密码可向用人单位申请重置密码,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一经提交无法更改。申报材料严禁涉密。待各级审核结束后,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资格审核流程。各系列各级别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把好资格审查关。用人单位和职称评委会承办部门要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各省辖市人社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保证网上材料应与纸质材料相符,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省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资格审核由省直主管部门和评委会承办部门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督并抽查。 申报评审职称,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相应评委会;申报材料不完整、不清晰、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退回时实行“一次性 告知”,避免多次审核。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在 材料上传完成后,不再接受补充。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 12 月底。 四、关于申报审核问题 (一)关于省外分公司人员申报问题 河南省内注册的公司在省外开设分公司的,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可参与河南省各级别职称评审,也可以经省人社厅职改办委托参加省外评审。参加我省评审的申报人须上传总公司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二)关于,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问题 特殊评审类型人员须填写《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见附件 3)。年限破格申报人员,在“评审类型”选择“评审(年限破格)”;学历破格申报人员,在“评审类型”选择“评审(学历破格)”;企业无职称人员申报中级职称,非公企业无职称人员、公务员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军)[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_公示栏_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hrss.henan.gov.cn/2023/10-18/2832039.html#:~:text=(八)关于委托评审问题 非 河南 省 用人单位的 专业技术人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我省不具有相应级别职称评审权的系列和专业,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评审函,委托省外经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省辖市、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省直主管部门委托评审中级职称的,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委托经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委托评审中、高级职称的,由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经同级职改部门备案后,委托经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三、申报审核流程 2023 年我省所有级别的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包括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应当 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一)单位帐号创建与审核。单位帐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依据单位性质,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单位隶属关系分级创建,联系省直主管部门申请创建单位帐号;非公组织机构按属地原则创建,联系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建单位帐号。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驻郑非公企业,联系省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创建单位帐号;省卫生健康委批准的民营医疗机构,联系省卫生健康委申请创建单位帐号。 用人单位帐号创建后,需登陆帐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负责创建帐号的管理部门审核相关资料,相关信息符合创建条件的,审核通过;如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不通过原因。 (二)个人帐号创建。用人单位帐号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三)个人帐号登录与申报。申报人帐号创建后,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询问用人单位,忘记密码可向用人单位申请重置密码,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申报材料严禁涉密。待各级审核结束后,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资格审核流程。各系列各级别 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把好资格审查关。用人单位和职称评委会承办部门要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各省辖市人社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保证 网上材料应与纸质材料相符,防止瞒报)。
- 破除“唯论文”倾向。疫情期间的职称评审政策还特别强调了实际工作表现的考量。特别是对于医疗卫生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论文不再是硬性指标。临床救治、诊疗方案、疫苗研发等实际成果都可以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这项政策反映了河南省对技术人员实际工作能力和贡献的重视[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jgl.gov.cn/info/1044#:~:text=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更好地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鼓励和引导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在认真梳理吸纳各地出台的疫情防控职称倾斜政策基础上,我们研究起草了《通知》稿,征求了有关省市和部门的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后于近日印发。 问:《通知》对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有哪些倾斜措施? 答: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包括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参加新型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疫苗、诊疗方案、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一线人员等。《通知》落实中央要求,回应疫情防控一线人才期盼,从职称申报、评审、岗位聘用和服务等环节,提出五条政策措施。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在申报评审方面,开辟绿色通道。《通知》提出,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用人单位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优先推荐申报,优先评审。具体来讲,分两个层面向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开辟职称申报绿色通道。一是凡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是对于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考试。以上针对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政策优惠措施,原则上每人享受一次。 (二)在评价标准方面,将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将抗疫表现列入职称评定指标之中。《通知》落实总书记要求,进一步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将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成果和贡献列入年度职称评价指标。破除“唯论文”倾向,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用情况、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等均可作为成果申报参评,免于参加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目的是通过职称评审,鼓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紧紧围绕疫情防控,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攻关体系建设,把论文写在临床一线,把研究成果应用到疫情防控一线。 (三)在岗位聘用上优先,在评审服务上优化。《通知》明确,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岗位等级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审通过的,用人单位将其直接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要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合理安排职称评审,给一线专业技术人员适当休整时间,不搞突击性申报、评审,简化材料、优化程序,不给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增加额外负担。 问:在贯彻落实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通知》出台后,我们将指导各地认真抓好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督促指导。指导各地把做好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关心)。
- 优化评审程序。为减轻申请人的负担,河南省人社厅还简化了申报和审核流程,避免多次审核退回的情况发生。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初步审核后,再由上级主管部门通过统一的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进一步审核[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_公示栏_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hrss.henan.gov.cn/2023/10-24/2834956.html#:~:text=二、职称申报审核流程 (一)网上申报 1,4)由所在单位统计、填写、签字、盖章后上传至“工作量”栏,并上传佐证材料扫描件,同时提交附件 4 纸质版原件一式三份(佐证材料无需提交)。 出院人数、出院患者手术/操作人次、质控护士和责任护士记录等从病案首页提取。晋升副主任医师的出院人数以病案首页主治医师栏签名计算,出院患者手术/操作人次以主刀或一助计算;晋升主任医师的出院人数以病案首页主任(副主任)医师栏签名计算,出院患者手术/操作人次以主刀计算。申报系统上传 50 份有本人签字的病案首页以及病案中的手术记录、护理记录等佐证材料。 门诊工作量、参与诊疗患者人数、签发检查报告份数、诊疗人次、护理人数、处方/医嘱调剂与点评数量、药品验收、医院制剂与炮制、临)。
综上所述,河南省在疫情期间的职称评审政策,旨在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并通过简化流程和优化标准,让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获得公平、公正的评价和晋升机会。
云南省疫情期间职称评审
云南省在疫情防控背景下,结合实际情况,对职称评审进行了多项政策调整。与其他省份类似,云南省同样注重对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的支持,通过多种措施鼓励和肯定他们的工作表现。
- 优先评审和岗位保障。云南省明确规定,一线抗疫人员可享受职称优先评审的政策,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可以不受岗位结构比例的限制,特别是对获得省部级表彰的人员,可以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此举意在鼓励更多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公共卫生事业[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_公示栏_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hrss.henan.gov.cn/2024/10-15/3073842.html#:~:text=用人单位帐号创建后,需登陆帐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负责创建帐号的管理部门审核相关资料,相关信息符合创建条件的,审核通过;如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不通过原因。 (二)个人帐号创建。用人单位帐号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三)个人帐号登录与申报。申报人帐号创建后,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询问用人单位,忘记密码可向用人单位申请重置密码,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一经提交无法更改。申报材料严禁涉密。待各级审核结束后,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资格审核流程。各系列各级别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把好资格审查关。用人单位和职称评委会承办部门要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各省辖市人社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保证网上材料应与纸质材料相符,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省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资格审核由省直主管部门和评委会承办部门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督并抽查。 申报评审职称,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相应评委会;申报材料不完整、不清晰、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退回时实行“一次性 告知”,避免多次审核。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在 材料上传完成后,不再接受补充。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 12 月底。 四、关于申报审核问题 (一)关于省外分公司人员申报问题 河南省内注册的公司在省外开设分公司的,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可参与河南省各级别职称评审,也可以经省人社厅职改办委托参加省外评审。参加我省评审的申报人须上传总公司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二)关于,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问题 特殊评审类型人员须填写《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见附件 3)。年限破格申报人员,在“评审类型”选择“评审(年限破格)”;学历破格申报人员,在“评审类型”选择“评审(学历破格)”;企业无职称人员申报中级职称,非公企业无职称人员、公务员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军)[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jgl.gov.cn/info/1044#:~:text=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更好地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鼓励和引导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在认真梳理吸纳各地出台的疫情防控职称倾斜政策基础上,我们研究起草了《通知》稿,征求了有关省市和部门的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后于近日印发。 问:《通知》对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有哪些倾斜措施? 答: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包括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参加新型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疫苗、诊疗方案、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一线人员等。《通知》落实中央要求,回应疫情防控一线人才期盼,从职称申报、评审、岗位聘用和服务等环节,提出五条政策措施。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在申报评审方面,开辟绿色通道。《通知》提出,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用人单位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优先推荐申报,优先评审。具体来讲,分两个层面向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开辟职称申报绿色通道。一是凡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是对于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考试。以上针对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政策优惠措施,原则上每人享受一次。 (二)在评价标准方面,将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将抗疫表现列入职称评定指标之中。《通知》落实总书记要求,进一步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将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成果和贡献列入年度职称评价指标。破除“唯论文”倾向,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用情况、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等均可作为成果申报参评,免于参加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目的是通过职称评审,鼓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紧紧围绕疫情防控,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攻关体系建设,把论文写在临床一线,把研究成果应用到疫情防控一线。 (三)在岗位聘用上优先,在评审服务上优化。《通知》明确,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岗位等级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审通过的,用人单位将其直接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要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合理安排职称评审,给一线专业技术人员适当休整时间,不搞突击性申报、评审,简化材料、优化程序,不给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增加额外负担。 问:在贯彻落实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通知》出台后,我们将指导各地认真抓好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督促指导。指导各地把做好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关心)。
- 申报材料简化。为减轻申报人员的工作负担,云南省对职称申报流程进行了优化。疫情防控中取得的实际工作成绩,如病例报告、诊疗方案、疫苗研发等均可作为申报材料,简化了传统的论文发表等要求[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_公示栏_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hrss.henan.gov.cn/2023/10-24/2834956.html#:~:text=二、职称申报审核流程 (一)网上申报 1,4)由所在单位统计、填写、签字、盖章后上传至“工作量”栏,并上传佐证材料扫描件,同时提交附件 4 纸质版原件一式三份(佐证材料无需提交)。 出院人数、出院患者手术/操作人次、质控护士和责任护士记录等从病案首页提取。晋升副主任医师的出院人数以病案首页主治医师栏签名计算,出院患者手术/操作人次以主刀或一助计算;晋升主任医师的出院人数以病案首页主任(副主任)医师栏签名计算,出院患者手术/操作人次以主刀计算。申报系统上传 50 份有本人签字的病案首页以及病案中的手术记录、护理记录等佐证材料。 门诊工作量、参与诊疗患者人数、签发检查报告份数、诊疗人次、护理人数、处方/医嘱调剂与点评数量、药品验收、医院制剂与炮制、临)。
云南省的政策调整显示出对抗疫人员的高度重视,同时也通过优化职称评审流程,为全省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更高效、便捷的申报渠道。
南京疫情期间职称评审
南京市的职称评审政策在疫情期间也有所变化,重点体现在对公共卫生和抗疫技术人员的政策倾斜上。以下是一些具体措施:
- 灵活的评审机制。南京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技术人员提供了灵活的评审机制,包括对参评人员学历、工作年限等常规条件进行适当放宽。此类政策主要针对长期在一线从事诊疗和防疫工作的人员[2023年度全省职称申报评审有关政策解答_部门_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enan.gov.cn/2023/11-01/2839951.html#:~:text=5、省外来豫专业技术人员在河南申报高一级职称时,需要进行资格确认。高级职称资格确认由省人社厅按照《关于省外来豫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3〕13号)规定执行。省外来豫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资格确认由各省辖市人社局和省直主管单位按照属地管理权限参照执行。资格确认需要向原评审单位核实证书真伪,办理时长视原评审单位核实进度而定,建议上半年完成资格确认工作,以免因无法核实证书真伪影响年度申报评审。 6、工程系列中非公有制领域无职称人员,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中专毕业或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可以直接申报中级工程师。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4年,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此政策继续适用。 7、《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73号),考核认定条件第(二)调整为: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满2年或注册满2年,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8年以上。国家实施注册的职业资格须注册满2年,未实施注册的须取得职业资格满2年。我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国家实施注册的职业资格无法注册的人员不适用于此政策。 8、非河南所属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该参与所属部门(企业)职称评审。确需参与河南各级别职称评审的,需提交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总部人事部门或者外省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有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经省人社厅同意后可参加河南各级别职称评审。 9、任现职以来在规定的年限内连续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若规定的年限内年度考核有不确定档次的,向后顺延一个年度要求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取得现有层级职称聘任到相关工作岗位后,更换工作单位或者转评其他系列专业的聘任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关于申报评审流程 10、申报评审职称,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个人不允许脱离单位或者跨单位申报评审职称。个人有申报需求的,请向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向有关部门提交资料创建用人单位账号后,才能给申报人创建个人 账号,用于申报评审职称。具体创建原则请查看《关于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11号)。 11、申报人忘记登录密码,可以联系为其创建个人申报账户的所属单位,在[人员管理],户迁移,将个人 账号 迁移到新的单位 账 户下进行申报评审。 13)[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jgl.gov.cn/info/1044#:~:text=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更好地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鼓励和引导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在认真梳理吸纳各地出台的疫情防控职称倾斜政策基础上,我们研究起草了《通知》稿,征求了有关省市和部门的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后于近日印发。 问:《通知》对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有哪些倾斜措施? 答: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包括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参加新型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疫苗、诊疗方案、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一线人员等。《通知》落实中央要求,回应疫情防控一线人才期盼,从职称申报、评审、岗位聘用和服务等环节,提出五条政策措施。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在申报评审方面,开辟绿色通道。《通知》提出,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用人单位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优先推荐申报,优先评审。具体来讲,分两个层面向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开辟职称申报绿色通道。一是凡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是对于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考试。以上针对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政策优惠措施,原则上每人享受一次。 (二)在评价标准方面,将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将抗疫表现列入职称评定指标之中。《通知》落实总书记要求,进一步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将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成果和贡献列入年度职称评价指标。破除“唯论文”倾向,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用情况、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等均可作为成果申报参评,免于参加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目的是通过职称评审,鼓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紧紧围绕疫情防控,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攻关体系建设,把论文写在临床一线,把研究成果应用到疫情防控一线。 (三)在岗位聘用上优先,在评审服务上优化。《通知》明确,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岗位等级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审通过的,用人单位将其直接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要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合理安排职称评审,给一线专业技术人员适当休整时间,不搞突击性申报、评审,简化材料、优化程序,不给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增加额外负担。 问:在贯彻落实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通知》出台后,我们将指导各地认真抓好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督促指导。指导各地把做好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关心)。
- 多样化的业绩评定标准。评审中不再单纯以发表论文作为评判标准,而是根据实际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和成就进行评定。例如,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研究项目,或在临床一线有卓越表现的技术人员,可以用这些业绩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_公示栏_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hrss.henan.gov.cn/2023/10-18/2832039.html#:~:text=(八)关于委托评审问题 非 河南 省 用人单位的 专业技术人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我省不具有相应级别职称评审权的系列和专业,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评审函,委托省外经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省辖市、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省直主管部门委托评审中级职称的,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委托经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委托评审中、高级职称的,由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经同级职改部门备案后,委托经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三、申报审核流程 2023 年我省所有级别的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包括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应当 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一)单位帐号创建与审核。单位帐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依据单位性质,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单位隶属关系分级创建,联系省直主管部门申请创建单位帐号;非公组织机构按属地原则创建,联系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建单位帐号。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驻郑非公企业,联系省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创建单位帐号;省卫生健康委批准的民营医疗机构,联系省卫生健康委申请创建单位帐号。 用人单位帐号创建后,需登陆帐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负责创建帐号的管理部门审核相关资料,相关信息符合创建条件的,审核通过;如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不通过原因。 (二)个人帐号创建。用人单位帐号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三)个人帐号登录与申报。申报人帐号创建后,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询问用人单位,忘记密码可向用人单位申请重置密码,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申报材料严禁涉密。待各级审核结束后,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资格审核流程。各系列各级别 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把好资格审查关。用人单位和职称评委会承办部门要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各省辖市人社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保证 网上材料应与纸质材料相符,防止瞒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_公示栏_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hrss.henan.gov.cn/2023/10-24/2834956.html#:~:text=二、职称申报审核流程 (一)网上申报 1,4)由所在单位统计、填写、签字、盖章后上传至“工作量”栏,并上传佐证材料扫描件,同时提交附件 4 纸质版原件一式三份(佐证材料无需提交)。 出院人数、出院患者手术/操作人次、质控护士和责任护士记录等从病案首页提取。晋升副主任医师的出院人数以病案首页主治医师栏签名计算,出院患者手术/操作人次以主刀或一助计算;晋升主任医师的出院人数以病案首页主任(副主任)医师栏签名计算,出院患者手术/操作人次以主刀计算。申报系统上传 50 份有本人签字的病案首页以及病案中的手术记录、护理记录等佐证材料。 门诊工作量、参与诊疗患者人数、签发检查报告份数、诊疗人次、护理人数、处方/医嘱调剂与点评数量、药品验收、医院制剂与炮制、临)。
这些政策不仅为南京的医疗卫生从业者创造了更友好的晋升环境,同时也激励更多的技术人员投身于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
职称评审疫情期间的总体调整
疫情背景下,全国各地都对职称评审政策进行了一定的调整,以应对突如其来的公共卫生挑战。总体而言,这些调整体现在:
- 开设绿色通道。多省份针对疫情防控一线人员设立绿色通道政策,允许他们提前申报并优先获得评审机会[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_公示栏_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hrss.henan.gov.cn/2024/10-15/3073842.html#:~:text=用人单位帐号创建后,需登陆帐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负责创建帐号的管理部门审核相关资料,相关信息符合创建条件的,审核通过;如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不通过原因。 (二)个人帐号创建。用人单位帐号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三)个人帐号登录与申报。申报人帐号创建后,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询问用人单位,忘记密码可向用人单位申请重置密码,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一经提交无法更改。申报材料严禁涉密。待各级审核结束后,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资格审核流程。各系列各级别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把好资格审查关。用人单位和职称评委会承办部门要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各省辖市人社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保证网上材料应与纸质材料相符,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省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资格审核由省直主管部门和评委会承办部门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督并抽查。 申报评审职称,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相应评委会;申报材料不完整、不清晰、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退回时实行“一次性 告知”,避免多次审核。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在 材料上传完成后,不再接受补充。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 12 月底。 四、关于申报审核问题 (一)关于省外分公司人员申报问题 河南省内注册的公司在省外开设分公司的,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可参与河南省各级别职称评审,也可以经省人社厅职改办委托参加省外评审。参加我省评审的申报人须上传总公司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二)关于,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问题 特殊评审类型人员须填写《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见附件 3)。年限破格申报人员,在“评审类型”选择“评审(年限破格)”;学历破格申报人员,在“评审类型”选择“评审(学历破格)”;企业无职称人员申报中级职称,非公企业无职称人员、公务员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军)[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jgl.gov.cn/info/1044#:~:text=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更好地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鼓励和引导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在认真梳理吸纳各地出台的疫情防控职称倾斜政策基础上,我们研究起草了《通知》稿,征求了有关省市和部门的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后于近日印发。 问:《通知》对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有哪些倾斜措施? 答: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包括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参加新型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疫苗、诊疗方案、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一线人员等。《通知》落实中央要求,回应疫情防控一线人才期盼,从职称申报、评审、岗位聘用和服务等环节,提出五条政策措施。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在申报评审方面,开辟绿色通道。《通知》提出,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用人单位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优先推荐申报,优先评审。具体来讲,分两个层面向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开辟职称申报绿色通道。一是凡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是对于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考试。以上针对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政策优惠措施,原则上每人享受一次。 (二)在评价标准方面,将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将抗疫表现列入职称评定指标之中。《通知》落实总书记要求,进一步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将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成果和贡献列入年度职称评价指标。破除“唯论文”倾向,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用情况、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等均可作为成果申报参评,免于参加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目的是通过职称评审,鼓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紧紧围绕疫情防控,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攻关体系建设,把论文写在临床一线,把研究成果应用到疫情防控一线。 (三)在岗位聘用上优先,在评审服务上优化。《通知》明确,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岗位等级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审通过的,用人单位将其直接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要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合理安排职称评审,给一线专业技术人员适当休整时间,不搞突击性申报、评审,简化材料、优化程序,不给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增加额外负担。 问:在贯彻落实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通知》出台后,我们将指导各地认真抓好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督促指导。指导各地把做好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关心)。
- 宽松的评审条件。疫情防控中的实际工作成绩成为重要评审依据,论文和理论研究的重要性在评审中有所减弱,临床实践和技术创新得到了更多的认可[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_公示栏_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hrss.henan.gov.cn/2023/10-24/2834956.html#:~:text=二、职称申报审核流程 (一)网上申报 1,4)由所在单位统计、填写、签字、盖章后上传至“工作量”栏,并上传佐证材料扫描件,同时提交附件 4 纸质版原件一式三份(佐证材料无需提交)。 出院人数、出院患者手术/操作人次、质控护士和责任护士记录等从病案首页提取。晋升副主任医师的出院人数以病案首页主治医师栏签名计算,出院患者手术/操作人次以主刀或一助计算;晋升主任医师的出院人数以病案首页主任(副主任)医师栏签名计算,出院患者手术/操作人次以主刀计算。申报系统上传 50 份有本人签字的病案首页以及病案中的手术记录、护理记录等佐证材料。 门诊工作量、参与诊疗患者人数、签发检查报告份数、诊疗人次、护理人数、处方/医嘱调剂与点评数量、药品验收、医院制剂与炮制、临)。
- 流程简化与优化。各地纷纷推出线上申报系统,减少了纸质文件的提交环节,确保申报人员能够更加便捷地完成评审材料的递交与修改[2023年度全省职称申报评审有关政策解答_部门_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enan.gov.cn/2023/11-01/2839951.html#:~:text=5、省外来豫专业技术人员在河南申报高一级职称时,需要进行资格确认。高级职称资格确认由省人社厅按照《关于省外来豫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3〕13号)规定执行。省外来豫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资格确认由各省辖市人社局和省直主管单位按照属地管理权限参照执行。资格确认需要向原评审单位核实证书真伪,办理时长视原评审单位核实进度而定,建议上半年完成资格确认工作,以免因无法核实证书真伪影响年度申报评审。 6、工程系列中非公有制领域无职称人员,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中专毕业或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可以直接申报中级工程师。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4年,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此政策继续适用。 7、《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73号),考核认定条件第(二)调整为: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满2年或注册满2年,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8年以上。国家实施注册的职业资格须注册满2年,未实施注册的须取得职业资格满2年。我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国家实施注册的职业资格无法注册的人员不适用于此政策。 8、非河南所属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该参与所属部门(企业)职称评审。确需参与河南各级别职称评审的,需提交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总部人事部门或者外省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有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经省人社厅同意后可参加河南各级别职称评审。 9、任现职以来在规定的年限内连续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若规定的年限内年度考核有不确定档次的,向后顺延一个年度要求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取得现有层级职称聘任到相关工作岗位后,更换工作单位或者转评其他系列专业的聘任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关于申报评审流程 10、申报评审职称,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个人不允许脱离单位或者跨单位申报评审职称。个人有申报需求的,请向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向有关部门提交资料创建用人单位账号后,才能给申报人创建个人 账号,用于申报评审职称。具体创建原则请查看《关于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11号)。 11、申报人忘记登录密码,可以联系为其创建个人申报账户的所属单位,在[人员管理],户迁移,将个人 账号 迁移到新的单位 账 户下进行申报评审。 13)。
疫情促使职称评审制度作出了快速响应和调整,为专业技术人员的成长提供了更多机会,这也反映了政策制定者在特殊时期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疫情期间评审职称:特殊措施和未来展望
通过梳理各省的职称评审政策,可以发现疫情期间出台的职称评审政策有一定的共性。总结来看,这些政策在未来也有望继续优化:
- 延续绿色通道政策。未来,绿色通道政策可能会进一步推广,以覆盖更多行业和领域。这不仅限于疫情防控,还可能包括其他重大公共卫生和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人员[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_公示栏_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hrss.henan.gov.cn/2024/10-15/3073842.html#:~:text=用人单位帐号创建后,需登陆帐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负责创建帐号的管理部门审核相关资料,相关信息符合创建条件的,审核通过;如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不通过原因。 (二)个人帐号创建。用人单位帐号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三)个人帐号登录与申报。申报人帐号创建后,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询问用人单位,忘记密码可向用人单位申请重置密码,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一经提交无法更改。申报材料严禁涉密。待各级审核结束后,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资格审核流程。各系列各级别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把好资格审查关。用人单位和职称评委会承办部门要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各省辖市人社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保证网上材料应与纸质材料相符,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省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资格审核由省直主管部门和评委会承办部门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督并抽查。 申报评审职称,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相应评委会;申报材料不完整、不清晰、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退回时实行“一次性 告知”,避免多次审核。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在 材料上传完成后,不再接受补充。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 12 月底。 四、关于申报审核问题 (一)关于省外分公司人员申报问题 河南省内注册的公司在省外开设分公司的,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可参与河南省各级别职称评审,也可以经省人社厅职改办委托参加省外评审。参加我省评审的申报人须上传总公司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二)关于,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问题 特殊评审类型人员须填写《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见附件 3)。年限破格申报人员,在“评审类型”选择“评审(年限破格)”;学历破格申报人员,在“评审类型”选择“评审(学历破格)”;企业无职称人员申报中级职称,非公企业无职称人员、公务员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军)[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_公示栏_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hrss.henan.gov.cn/2023/10-18/2832039.html#:~:text=(八)关于委托评审问题 非 河南 省 用人单位的 专业技术人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我省不具有相应级别职称评审权的系列和专业,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评审函,委托省外经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省辖市、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省直主管部门委托评审中级职称的,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委托经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委托评审中、高级职称的,由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经同级职改部门备案后,委托经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三、申报审核流程 2023 年我省所有级别的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包括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应当 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一)单位帐号创建与审核。单位帐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依据单位性质,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单位隶属关系分级创建,联系省直主管部门申请创建单位帐号;非公组织机构按属地原则创建,联系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建单位帐号。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驻郑非公企业,联系省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创建单位帐号;省卫生健康委批准的民营医疗机构,联系省卫生健康委申请创建单位帐号。 用人单位帐号创建后,需登陆帐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负责创建帐号的管理部门审核相关资料,相关信息符合创建条件的,审核通过;如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不通过原因。 (二)个人帐号创建。用人单位帐号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三)个人帐号登录与申报。申报人帐号创建后,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询问用人单位,忘记密码可向用人单位申请重置密码,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申报材料严禁涉密。待各级审核结束后,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资格审核流程。各系列各级别 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把好资格审查关。用人单位和职称评委会承办部门要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各省辖市人社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保证 网上材料应与纸质材料相符,防止瞒报)。
- 加强对实际工作的重视。职称评审标准正在从“唯论文”逐渐转向“重实践”。这表明在政策导向上,对实操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技术人员将有更多晋升机会[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jgl.gov.cn/info/1044#:~:text=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更好地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鼓励和引导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在认真梳理吸纳各地出台的疫情防控职称倾斜政策基础上,我们研究起草了《通知》稿,征求了有关省市和部门的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后于近日印发。 问:《通知》对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有哪些倾斜措施? 答: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包括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参加新型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疫苗、诊疗方案、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一线人员等。《通知》落实中央要求,回应疫情防控一线人才期盼,从职称申报、评审、岗位聘用和服务等环节,提出五条政策措施。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在申报评审方面,开辟绿色通道。《通知》提出,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用人单位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优先推荐申报,优先评审。具体来讲,分两个层面向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开辟职称申报绿色通道。一是凡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是对于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考试。以上针对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政策优惠措施,原则上每人享受一次。 (二)在评价标准方面,将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将抗疫表现列入职称评定指标之中。《通知》落实总书记要求,进一步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将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成果和贡献列入年度职称评价指标。破除“唯论文”倾向,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用情况、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等均可作为成果申报参评,免于参加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目的是通过职称评审,鼓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紧紧围绕疫情防控,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攻关体系建设,把论文写在临床一线,把研究成果应用到疫情防控一线。 (三)在岗位聘用上优先,在评审服务上优化。《通知》明确,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岗位等级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审通过的,用人单位将其直接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要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合理安排职称评审,给一线专业技术人员适当休整时间,不搞突击性申报、评审,简化材料、优化程序,不给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增加额外负担。 问:在贯彻落实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通知》出台后,我们将指导各地认真抓好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督促指导。指导各地把做好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关心)[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_公示栏_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hrss.henan.gov.cn/2023/10-24/2834956.html#:~:text=二、职称申报审核流程 (一)网上申报 1,4)由所在单位统计、填写、签字、盖章后上传至“工作量”栏,并上传佐证材料扫描件,同时提交附件 4 纸质版原件一式三份(佐证材料无需提交)。 出院人数、出院患者手术/操作人次、质控护士和责任护士记录等从病案首页提取。晋升副主任医师的出院人数以病案首页主治医师栏签名计算,出院患者手术/操作人次以主刀或一助计算;晋升主任医师的出院人数以病案首页主任(副主任)医师栏签名计算,出院患者手术/操作人次以主刀计算。申报系统上传 50 份有本人签字的病案首页以及病案中的手术记录、护理记录等佐证材料。 门诊工作量、参与诊疗患者人数、签发检查报告份数、诊疗人次、护理人数、处方/医嘱调剂与点评数量、药品验收、医院制剂与炮制、临)。
疫情作为职称评审制度变革的催化剂,加速了政策的创新。未来的职称评审体系将更加灵活、务实,以适应新时代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