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详细解读了天津市职称评审最新政策,包括正高级和中级职称的评审条件、流程、以及实际案例,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2024年的新变化与趋势。
天津正高职称最新规定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9月25日发布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对正高级职称的评审作出了最新规定。
**评审范围**
本市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含中央和外省市驻津单位)中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由职业者,均可参加本市职称评审。在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港澳台地区人才和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才,可按规定申报。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评审政策**
2024年度本市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规字〔2019〕4号)、本市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评价标准及各专业职称评价政策规定的申报条件执行。申报人一般每次只能申报一个系列或专业,每年同一系列或专业只能申报一次。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在职称评审中,要坚持“双严”要求,严格评审程序,做好廉政工作;严把评审标准,不迁就照顾,不降格以求,保证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评审流程**
1.**申报人网上提交**: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申报期间自行登录评审系统,根据本人申报需求选择相应专业和评委会,按照政策及评委会材料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佐证材料附件。确认无误后提交至用人单位账户进行审核。
2. **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和提交**: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核实。对经审查核实无误的申报人,用人单位应组织不少于5人的推荐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提出推荐意见。推荐委员会赞成票未达到总人数50%的,不得确定为本单位拟推荐人员。用人单位对拟推荐人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资料需以图片方式留存备查,并在职称评审系统中上传。
3.**职称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和提交**:职称业务主管部门应再次审核所属用人单位提交的各项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通过评审系统提交至评委会。
4.**评委会审核和接收**:评委会对评审系统中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人是否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申报和佐证材料是否齐全、单位岗位数额是否符合要求等。对不满足申报条件的申报材料,评委会将注明原因直接退回申报人;对符合申报条件但提交材料不充分的,提出修改完善要求后退回申报人,申报人应在修改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经用人单位审核并提交至评委会再次审核,直至评委会接收。未能按修改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至评委会的,视为放弃本年度申报。
5.**组织专家评审**:评委会对最终确认提交专家的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汇总、排序,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随机抽取一定数量在库专家组织召开本年度评审会议。评审专家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等材料进行审阅评议,之后专家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赞成票数达到出席专家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即为通过。
6.**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评委会将及时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公示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期按照市职称工作办公室要求执行。
7.**获取电子证书**: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接到举报经核实不属实的,评委会将在评审系统中向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提交通过人员信息,由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核发电子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在线下载打印电子职称证书及电子《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补齐个人承诺签字及单位公章后交存档部门归档。
**时间安排**
1.**系统提交及审核**:申报开始时间为9月26日。申报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21日16:00;职称业务主管部门首次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1日;申报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16:00;评委会接收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16:00。
2.**评审工作**:原则上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所填报提交的业绩材料,须为任现职后的业绩。学历信息应上传学历证、学位证(国外取得学历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工作前学历必须填写。资历信息中,所有自行添加的信息均需上传附件,聘任情况需上传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劳动合同附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申报当年的年底(即2024年底)。继续教育情况、年度考核情况由个人承诺,用人单位、职称业务主管部门审核,评委会不要求上传佐证材料。专业能力、业绩成果应对照政策文件选择相应条目如实填写并上传原始佐证材料。各条业绩均要求已完成,按照完成时间节点依次填写。每项工作中必须反映本人的角色,应使用“主持”、“独立承担”、或“参加”等词句。完成情况及效果应如实填写,避免虚假夸大。同一材料不应在多个条目中重复使用。如有未达到评审标准中所明确要求的,评委会将直接判定为不通过。
**重要提醒**
天津市职称评审最新规定着重强调了公正性、透明性和评审标准的严谨性。申报人需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无误,杜绝虚报、造假,以免影响评审结果或被列入失信名单。
天津评职称规定最新
天津市近期公布的职称评审规定,针对中高级职称评审进行了详细的优化与调整,以更好地匹配天津市的经济发展需求与人才队伍建设目标。
**主要更新内容**
1. **新增灵活就业人员参与评审通道**
天津评职称的最新政策中,特别新增了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的职称评审通道。这一政策的实施是为了鼓励更多新业态、新职业的技术人才参与天津市的专业技术评价工作。在申报中,这部分人员需提供相关的工作业绩证明以及专业技术能力的佐证材料。
2.**破除唯学历论与唯资历论**
本次更新继续强化“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评审标准,明确提出“破除唯学历论、唯资历论、唯论文论”,强调工作实绩的重要性。例如,对于正高级工程师的评审,更加注重其对企业技术创新或产业升级的具体贡献。
3.**优化继续教育要求**
最新政策中继续教育的要求更加灵活,明确了线上线下结合的学习方式,学习内容需紧扣专业技术领域,以提高专业能力为主,需提交继续教育证明。
**评审程序细化**
1. **网上系统申报**
所有申报人员需在天津市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进行在线申报,申报人需根据自身专业选择适合的评委会提交材料。
2. **单位审核推荐**
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并组织内部评审推荐。推荐意见需明确,且过程须公开透明。
3. **专家评审**
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及评分,最终以无记名投票形式决定评审结果。
4. **公示结果**
评审通过的名单需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确保透明度。
**实际案例**
天津某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主管张某,通过灵活就业人员通道参与职称评审,最终获评正高级工程师。张某的核心贡献是带领团队完成了某项关键技术攻关,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评审中他的技术业绩得到了专家一致认可。这一案例展示了天津职称评审向实际业绩倾斜的鲜明特点。
**结语**
天津职称评审规定的最新调整,反映了职称评审更加注重能力和实际贡献的导向,也扩大了参与范围,为更多领域的专业人才提供了公平的发展机会。
天津中级职称最新规定
2024年天津市中级职称评审规定进一步细化,对申报条件、评审标准及程序进行了优化和调整,特别突出了对工作业绩和实际能力的重视。
**申报条件**
1. **学历与资历要求**
申报人需具备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5年以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对于具有硕士学位的,可缩短至3年,博士学位的可直接申报。
2. **业绩要求**
申报人需提交在专业领域内的工作成果,包括技术创新、项目管理、科研论文等。明确要求业绩材料真实、详尽,并以佐证材料支持。
3. **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是申报的必备条件,需提供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学时总量应达到规定标准。
**评审标准**
1. 评审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结合;
2. 对于学术型岗位,论文仍为重要考核内容,但不是唯一标准;
3. 对企业一线技术岗位,评审更重视其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贡献。
**申报案例分析**
王某,天津一家企业的技术骨干,通过完成关键技术突破的项目及多项创新成果,成功通过了中级职称评审。这表明实际工作成果在中级职称评审中占据了重要地位。
**未来趋势**
随着政策的更新,天津中级职称评审的方向更加注重开放性和实际效益,未来将吸引更多领域的技术人才。
天津中级职称规定最新
天津市中级职称的评审规定在最新调整中体现了对行业多样化和申报便利化的关注,进一步促进了人才队伍的优化。
**政策亮点**
1. **申报渠道多样化**
无论是事业单位、企业,还是自由职业者均可参与。
2. **材料要求简化**
对于重复性材料进行整合,进一步降低申报负担。
3. **评审更加注重公平**
专家评审中采用随机抽取机制,确保评审公开透明。
**具体案例**
李某作为个体技术工作者,通过参与某行业评审会成功评为中级职称,说明政策已向个体化方向靠拢。
天津职称评审最新规定
天津职称评审的最新政策着力于推动评审体系的公平性与科学性,为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更透明的评价环境。
**政策概要**
评审流程全面数字化,用人单位、专家、评审会和申报人均需通过职称信息系统完成申报和评审。
**具体调整**
1. **全面开放自由职业申报**
2.**强调业绩成果作为评审核心**
3. **加强监督机制**
以上举措进一步推动了职称评审的公开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