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分析了高校正高级职称评审的难度及其改革动向,探讨了科研、教学成果及政策执行差异对职称评审的影响,并为高校教师在职称评审中的准备提供了建议。
高校评正高职称难么
高校评定正高级职称对于大多数教师而言是一个艰难的过程。正高级职称代表着高校教师的最高学术和教学水平,因此评审标准极其严格。通常,评审包括教学业绩、科研成果、项目和论文的多重考量。
从近年来的改革来看,高校职称评审逐渐打破了传统的唯学历、唯论文的导向,转而更加注重教师的综合能力,特别是教育教学实绩和社会贡献。但尽管如此,正高级职称的评审仍然有较高的门槛,特别是在科研成果、项目数量等方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oe.gov.cn/jyb_xxgk/moe_1777/moe_1779/202101/t20210126_511116.html#:~:text=2)[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_人事人才_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sh.gov.cn/trsrc_17739/20230816/t0035_1417663.html#:~:text=2.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结合学科特点,探索项目报告、技术报告、学术会议报告、教学成果、著作、论文、标准规范、创作作品等多种成果形式,将高水平成果作为代表性成果。建立代表性成果的鉴定和评议机制,规范代表性成果的数量、类型、认定程序等。突出评价代表性成果的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引导教师产出多元化的高水平成果,建立并实施有利于教师潜心教学、研究和创新的评价制度。 3.创新评价方式。评价方式方面,鼓励采取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同行评议、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灵活评价方式。评价内容方面,综合运用论文、项目、专著、获奖等成果,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健全外部专家评审制度,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价。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考察团队合作及社会效益,尊重和认可团队所有参与者实际贡献。 4.畅通特殊优秀人才晋升通道。引导教师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在世界、全国范围的竞赛、比赛、评奖中取得具有广泛影响的高水平业绩成果的教师,以及从国内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等,在严把质量和程序的前提下,可制定较为灵活的评价标准,论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教师职称。 5.完善跨系列转评、转升机制。已评聘其他相关系列职称,因工作需要转到高校教师岗位任职(或具备相关教学科研经历)满1年,且符合其他申报条件的人员,可申报高校教师同一级职称。已评聘其他相关系列职称,因工作需要转到高校教师岗位任职(或具备相关教学科研经历)满2年以上,且符合其他申报条件的人员,可直接申报高校教师高一级职称。建立高技能人才与高校教师职业发展贯通的渠道,从高技能岗位首次转到高校教师岗位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相应层级的职称评聘。具体申报条件按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执行。 (四)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 1.创新岗位设置管理。动态调整高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对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且在国内外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的,聘用在正高级岗位的(含“双肩挑”)人员,可不占所在单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试点高水平地方高校自主开展岗位设置,遴选部分办学成效显著、队伍实力突出、人事管理规范的高校试点自主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2.落实职称评审权下放要求。高校教师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权直接下放至高校,高校可以采取自主评议、联合评议、委托评议的方式,并承担主体责任。高校可以单独或联合组建评议组织,负责相)。
很多教师表示,达到正高级职称的评审要求需要多年的积累,且科研项目的申请和论文发表面临着高度的竞争。即便在新的政策导向下,部分高校对科研的重视程度依然不减,这让一些倾向于教学的教师在评审中处于劣势。因此,高校评正高职称依然是一项不小的挑战。
高校评正高职称难吗
评定正高级职称难度较大,尤其是在高水平学术研究的要求下,许多教师感到评审压力巨大。以往,正高职称评审往往过分依赖于论文数量和科研项目的规模,但随着新一轮职称制度改革的推进,这种“唯论文”的现象正在逐步改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_国务院部门文件_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01/27/content_5583094.htm#:~:text=1)。
如今,更多高校采用了分类评价体系,分层次、分类型对不同岗位的教师进行评价。例如,对教学为主的教师而言,教学成果、学生反馈等指标权重增加,而科研成果的硬性要求有所放松。然而,对于综合性岗位或教学科研型教师,科研项目和代表性成果依然是评审中的重要部分。
尽管如此,许多教师仍然面临诸如科研经费不足、项目申请难度大等问题,这也使得评上正高职称的难度依然较高。整体来看,高校正高职称的评定仍需要在学术和教学上都有突出表现,达到较高水平的难度依然存在[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_政策解读_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2021-01/27/content_5583120.htm#:~:text=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指导意见》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重申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自主制定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操作方案等评审文件,自主组织评审、按岗聘用,主体责任由高校承担。同时,加强对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管,开展业务指导,优化服务。 问:《指导意见》如何坚持高校教师职称评价破“五唯”、破立结合? 答:高校教师职称评价不同程度存在唯论文、唯“帽子”、唯学历、唯奖项、唯项目等问题,《指导意见》坚持破“五唯”,破立结合,明确具体举措,建立新的评价体系。 一是强化师德和教育教学要求。完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办法,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突出教书育人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提高教学业绩和教学研究在评审中的比重。 二是突出质量导向。不以SCI、SSCI等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高校结合实际建立各学科高水平期刊目录和高水平学术会议目录。不得简单规定获得科研项目的数量和经费规模等条件。不得将出国(出境)学习经历、人才称号等作为限制性条件。 三是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结合学科特点,探索项目报告、技术报告、学术会议报告、教学成果、著作、论文、标准规范、创作作品等多种成果形式,将高水平成果作为代表性成果。突出评价代表性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 四是实行分类评价。按照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等岗位类型,根据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类型等,建立分类评价标准,有针对性地评价不同类别教师的实绩、贡献,建立重点人才绿色通道,尊重人才个性化和多样化特点,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让各类人才都能脱颖而出。 问:对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有哪些要求? 答: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指导意见》对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优化服务。各地区、各部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党的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优化服务,为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二是严格程序,确保公正。各高校要按照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立行立改抓好落实,认真做好职称工作,确保标准公开、程序公平、结果公正。要建立健全职称工作机制,明确岗位任职条件,规范竞聘程序,严格公示制度,健全申诉机制,畅通意见渠道,强化自我监督,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三是科学谋划,稳妥推进。各地区、各高校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推进高校教)。
高校正高职称有多难
高校正高职称评审的难度不仅体现在评审标准上,更体现在教师对科研、教学、社会服务等多方面的全面要求。在科研方面,虽然政策逐渐放宽,但对于大多数高校而言,论文数量和质量仍然是重要的衡量标准。此外,教师还需在科研项目的申报、获奖等方面表现突出[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_人事人才_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sh.gov.cn/trsrc_17739/20230816/t0035_1417663.html#:~:text=2.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结合学科特点,探索项目报告、技术报告、学术会议报告、教学成果、著作、论文、标准规范、创作作品等多种成果形式,将高水平成果作为代表性成果。建立代表性成果的鉴定和评议机制,规范代表性成果的数量、类型、认定程序等。突出评价代表性成果的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引导教师产出多元化的高水平成果,建立并实施有利于教师潜心教学、研究和创新的评价制度。 3.创新评价方式。评价方式方面,鼓励采取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同行评议、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灵活评价方式。评价内容方面,综合运用论文、项目、专著、获奖等成果,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健全外部专家评审制度,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价。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考察团队合作及社会效益,尊重和认可团队所有参与者实际贡献。 4.畅通特殊优秀人才晋升通道。引导教师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在世界、全国范围的竞赛、比赛、评奖中取得具有广泛影响的高水平业绩成果的教师,以及从国内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等,在严把质量和程序的前提下,可制定较为灵活的评价标准,论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教师职称。 5.完善跨系列转评、转升机制。已评聘其他相关系列职称,因工作需要转到高校教师岗位任职(或具备相关教学科研经历)满1年,且符合其他申报条件的人员,可申报高校教师同一级职称。已评聘其他相关系列职称,因工作需要转到高校教师岗位任职(或具备相关教学科研经历)满2年以上,且符合其他申报条件的人员,可直接申报高校教师高一级职称。建立高技能人才与高校教师职业发展贯通的渠道,从高技能岗位首次转到高校教师岗位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相应层级的职称评聘。具体申报条件按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执行。 (四)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 1.创新岗位设置管理。动态调整高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对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且在国内外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的,聘用在正高级岗位的(含“双肩挑”)人员,可不占所在单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试点高水平地方高校自主开展岗位设置,遴选部分办学成效显著、队伍实力突出、人事管理规范的高校试点自主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2.落实职称评审权下放要求。高校教师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权直接下放至高校,高校可以采取自主评议、联合评议、委托评议的方式,并承担主体责任。高校可以单独或联合组建评议组织,负责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_国务院部门文件_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01/27/content_5583094.htm#:~:text=1)。
除科研外,教学成绩、学生反馈、社会服务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破五唯”的推行,高校正高职称评审更加注重教师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中的实际贡献[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_政策解读_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2021-01/27/content_5583120.htm#:~:text=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指导意见》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重申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自主制定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操作方案等评审文件,自主组织评审、按岗聘用,主体责任由高校承担。同时,加强对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管,开展业务指导,优化服务。 问:《指导意见》如何坚持高校教师职称评价破“五唯”、破立结合? 答:高校教师职称评价不同程度存在唯论文、唯“帽子”、唯学历、唯奖项、唯项目等问题,《指导意见》坚持破“五唯”,破立结合,明确具体举措,建立新的评价体系。 一是强化师德和教育教学要求。完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办法,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突出教书育人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提高教学业绩和教学研究在评审中的比重。 二是突出质量导向。不以SCI、SSCI等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高校结合实际建立各学科高水平期刊目录和高水平学术会议目录。不得简单规定获得科研项目的数量和经费规模等条件。不得将出国(出境)学习经历、人才称号等作为限制性条件。 三是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结合学科特点,探索项目报告、技术报告、学术会议报告、教学成果、著作、论文、标准规范、创作作品等多种成果形式,将高水平成果作为代表性成果。突出评价代表性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 四是实行分类评价。按照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等岗位类型,根据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类型等,建立分类评价标准,有针对性地评价不同类别教师的实绩、贡献,建立重点人才绿色通道,尊重人才个性化和多样化特点,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让各类人才都能脱颖而出。 问:对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有哪些要求? 答: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指导意见》对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优化服务。各地区、各部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党的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优化服务,为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二是严格程序,确保公正。各高校要按照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立行立改抓好落实,认真做好职称工作,确保标准公开、程序公平、结果公正。要建立健全职称工作机制,明确岗位任职条件,规范竞聘程序,严格公示制度,健全申诉机制,畅通意见渠道,强化自我监督,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三是科学谋划,稳妥推进。各地区、各高校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推进高校教)。
然而,这种多重考核标准意味着教师需要在各个方面都表现优异,而不仅仅是某一领域。因此,正高职称的评审难度体现在综合能力的要求上,使得很多教师即使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仍然难以获得正高级职称。
高校正高职称评审难点
高校正高职称评审的难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 科研成果的要求:科研成果依然是评审中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在顶级期刊发表论文、获得重大科研项目等方面要求严格。这对于缺乏科研资源和经费的教师而言,是一大挑战[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_政策解读_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2021-01/27/content_5583120.htm#:~:text=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指导意见》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重申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自主制定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操作方案等评审文件,自主组织评审、按岗聘用,主体责任由高校承担。同时,加强对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管,开展业务指导,优化服务。 问:《指导意见》如何坚持高校教师职称评价破“五唯”、破立结合? 答:高校教师职称评价不同程度存在唯论文、唯“帽子”、唯学历、唯奖项、唯项目等问题,《指导意见》坚持破“五唯”,破立结合,明确具体举措,建立新的评价体系。 一是强化师德和教育教学要求。完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办法,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突出教书育人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提高教学业绩和教学研究在评审中的比重。 二是突出质量导向。不以SCI、SSCI等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高校结合实际建立各学科高水平期刊目录和高水平学术会议目录。不得简单规定获得科研项目的数量和经费规模等条件。不得将出国(出境)学习经历、人才称号等作为限制性条件。 三是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结合学科特点,探索项目报告、技术报告、学术会议报告、教学成果、著作、论文、标准规范、创作作品等多种成果形式,将高水平成果作为代表性成果。突出评价代表性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 四是实行分类评价。按照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等岗位类型,根据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类型等,建立分类评价标准,有针对性地评价不同类别教师的实绩、贡献,建立重点人才绿色通道,尊重人才个性化和多样化特点,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让各类人才都能脱颖而出。 问:对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有哪些要求? 答: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指导意见》对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优化服务。各地区、各部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党的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优化服务,为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二是严格程序,确保公正。各高校要按照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立行立改抓好落实,认真做好职称工作,确保标准公开、程序公平、结果公正。要建立健全职称工作机制,明确岗位任职条件,规范竞聘程序,严格公示制度,健全申诉机制,畅通意见渠道,强化自我监督,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三是科学谋划,稳妥推进。各地区、各高校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推进高校教)。
- 教学成果的评价:尽管教学实绩在评审中日益受到重视,但量化教学成绩并不容易。如何衡量一名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对学生成长的影响,仍然是评审的难点之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oe.gov.cn/jyb_xxgk/moe_1777/moe_1779/202101/t20210126_511116.html#:~:text=2)。
- 分类评价难以统一:不同高校、不同学科的评审标准不尽相同,且分类评价的实施尚未完全成熟。部分高校仍存在科研导向过强的现象,使得专注于教学的教师在评审中受到一定限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_国务院部门文件_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01/27/content_5583094.htm#:~:text=1)。
综上,正高职称评审的难点主要在于教师需要在科研、教学、社会服务等多个方面都达到较高水平,而不同学校和学科的评价标准差异也加大了评审的复杂性。
高校正高职称评审难度
从职称评审的整体趋势来看,高校正高级职称的评审难度仍然较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 科研任务繁重:尽管政策逐渐向教学倾斜,但在实际评审中,科研成果尤其是高水平论文和项目的要求依然严苛[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_政策解读_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2021-01/27/content_5583120.htm#:~:text=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指导意见》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重申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自主制定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操作方案等评审文件,自主组织评审、按岗聘用,主体责任由高校承担。同时,加强对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管,开展业务指导,优化服务。 问:《指导意见》如何坚持高校教师职称评价破“五唯”、破立结合? 答:高校教师职称评价不同程度存在唯论文、唯“帽子”、唯学历、唯奖项、唯项目等问题,《指导意见》坚持破“五唯”,破立结合,明确具体举措,建立新的评价体系。 一是强化师德和教育教学要求。完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办法,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突出教书育人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提高教学业绩和教学研究在评审中的比重。 二是突出质量导向。不以SCI、SSCI等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高校结合实际建立各学科高水平期刊目录和高水平学术会议目录。不得简单规定获得科研项目的数量和经费规模等条件。不得将出国(出境)学习经历、人才称号等作为限制性条件。 三是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结合学科特点,探索项目报告、技术报告、学术会议报告、教学成果、著作、论文、标准规范、创作作品等多种成果形式,将高水平成果作为代表性成果。突出评价代表性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 四是实行分类评价。按照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等岗位类型,根据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类型等,建立分类评价标准,有针对性地评价不同类别教师的实绩、贡献,建立重点人才绿色通道,尊重人才个性化和多样化特点,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让各类人才都能脱颖而出。 问:对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有哪些要求? 答: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指导意见》对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优化服务。各地区、各部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党的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优化服务,为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二是严格程序,确保公正。各高校要按照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立行立改抓好落实,认真做好职称工作,确保标准公开、程序公平、结果公正。要建立健全职称工作机制,明确岗位任职条件,规范竞聘程序,严格公示制度,健全申诉机制,畅通意见渠道,强化自我监督,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三是科学谋划,稳妥推进。各地区、各高校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推进高校教)。
- 教学评价复杂:由于教学成果评价难以量化,加上不同学科的教学特点差异较大,使得这一部分的评审标准难以统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_国务院部门文件_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01/27/content_5583094.htm#:~:text=1)。
- 政策执行的差异性:尽管国家层面提出了“破五唯”以及分类评价的政策,但具体到各高校的执行标准和细则,仍存在较大的差异,部分高校的评审标准仍以科研成果为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oe.gov.cn/jyb_xxgk/moe_1777/moe_1779/202101/t20210126_511116.html#:~:text=2)。
总体而言,评上正高职称依然需要教师在科研、教学、社会服务等多个领域具备综合实力,且面对不同高校的标准,教师需要有长期积累和准备才能应对评审的严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