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深入分析了正高级经济师职称的评审标准、申请条件和职业发展前景,并提供了丰富的政策解读,帮助读者全面了解这一职称的重要性和申请流程。
正高职称经济师
正高级经济师作为我国职称制度中的高级层次,是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的顶点之一。获得这一职称不仅意味着专业能力的高度认可,还为个人职业生涯的发展提供了更多机遇。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经济人才需求的提升,正高级经济师的评审标准和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了较为严格的评审机制。
要申请正高级经济师职称,申请者一般需要具备副高级职称,并在该职称下从事相关经济管理工作满5年。此外,申请人需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业绩和贡献,通常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估,进行综合考量,包括学术成果、项目管理经验、以及在行业中的影响力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_国务院部门文件_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1/19/content_5470620.htm#:~:text=第十七条 本规定施行前取得的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与按照本规定取得的证书效用等同。各地执行的有关职业资格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的对应关系,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人事考试机构承担本地区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条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下设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专家委员会具体工作。 第三条 ,Image 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技司有关负责人就印发《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答问_政策解读_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2019-06/22/content_5402342.htm#:~:text=五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职称评价监管,确保评价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公平公正、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评审机构,责令暂停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评审专家、参评人员、工作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其信用信息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问:此次改革有什么重点和突破? 答:一是增设正高级经济师。为拓展经济专业人员职业发展空间,进一步完善经济系列职称层级,《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增设正高级经济师职称。正高级经济师一般采取同行评审方式,分类开展职称评审。改革前各地自行试点评审的经济专业人员正高级职称,要按规定通过一定程序进行确认,具体办法由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另行制定。 二是动态调整专业设置。《指导意见》提出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新的职业分类要求,适时调整经济系列专业设置。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设置由国家统一公布。具体而言,对从业人员数量较大、评价需求稳定、发展良好的专业(如工商管理、金融、人力资源管理等),做好专业建设,持续稳定开展评价工作;对行业发展变化较大、评价需求不断缩减、从业人员数量过小的专业,及时调整或取消;在发展势头良好、评价需求旺盛的新兴领域,增设新的专业;对知识结构、岗位要求相近的专业,及时整合或合并。 三是进一步明确经济系列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衔接。《指导意见》明确,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房地产估价师、拍卖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和工程咨询(投资)、土地登记代理、房地产经纪、银行业等与经济专业人员从业内容关系密切的相关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问: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单独设置了专业职称名称,有何考虑? 答:《指导意见》提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专业的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知识产权师”。其他专业在职称名称后标注专业。这样设置的考虑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近年来,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专业性越来越强,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对于深入实施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二是与其他专业相比,这两个专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除涉及经济原理、基础知识、政策法规考核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涵盖诸多人文科学内容,在学科分类上具有明显的管理学特征,知识产权专业则具有一定的工程学、法学特征。两个专业知识结构和考核要求均与其他专业差异较大,单独命名更能体现专业特点。三是两个专业从业人数众多,影响面较广。特别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既涉及微观层面的企业人员招聘、使用、激励等工作,也涉及国家宏观层面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等有关工作,单独命名有利于增强这些从业人员的职业归属感。 问:如何确保改革贯彻落实?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总结经验、)。
正高级经济师职称的评审以同行评议为主,强调申请人的创新能力和对经济行业的推动作用。具体的评审内容包括个人述职、履历分析、业绩展示等,这些多维度的评价方式确保了评审的公平性和权威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_国务院部门文件_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9-09/26/content_5433387.htm#:~:text=(三)创新评价机制 1)。
对于经济领域的从业者来说,获得正高级职称不仅仅是个人能力的提升,也有助于在企业管理和公共政策制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国家在《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通过职称评定,进一步激励和引导经济专业人员在岗位上发挥创新能力和领导才能,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技司有关负责人就印发《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答问_政策解读_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2019-06/22/content_5402342.htm#:~:text=五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职称评价监管,确保评价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公平公正、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评审机构,责令暂停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评审专家、参评人员、工作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其信用信息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问:此次改革有什么重点和突破? 答:一是增设正高级经济师。为拓展经济专业人员职业发展空间,进一步完善经济系列职称层级,《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增设正高级经济师职称。正高级经济师一般采取同行评审方式,分类开展职称评审。改革前各地自行试点评审的经济专业人员正高级职称,要按规定通过一定程序进行确认,具体办法由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另行制定。 二是动态调整专业设置。《指导意见》提出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新的职业分类要求,适时调整经济系列专业设置。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设置由国家统一公布。具体而言,对从业人员数量较大、评价需求稳定、发展良好的专业(如工商管理、金融、人力资源管理等),做好专业建设,持续稳定开展评价工作;对行业发展变化较大、评价需求不断缩减、从业人员数量过小的专业,及时调整或取消;在发展势头良好、评价需求旺盛的新兴领域,增设新的专业;对知识结构、岗位要求相近的专业,及时整合或合并。 三是进一步明确经济系列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衔接。《指导意见》明确,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房地产估价师、拍卖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和工程咨询(投资)、土地登记代理、房地产经纪、银行业等与经济专业人员从业内容关系密切的相关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问: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单独设置了专业职称名称,有何考虑? 答:《指导意见》提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专业的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知识产权师”。其他专业在职称名称后标注专业。这样设置的考虑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近年来,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专业性越来越强,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对于深入实施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二是与其他专业相比,这两个专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除涉及经济原理、基础知识、政策法规考核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涵盖诸多人文科学内容,在学科分类上具有明显的管理学特征,知识产权专业则具有一定的工程学、法学特征。两个专业知识结构和考核要求均与其他专业差异较大,单独命名更能体现专业特点。三是两个专业从业人数众多,影响面较广。特别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既涉及微观层面的企业人员招聘、使用、激励等工作,也涉及国家宏观层面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等有关工作,单独命名有利于增强这些从业人员的职业归属感。 问:如何确保改革贯彻落实?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总结经验、)。
经济师正高职称
经济师正高职称的设立,是我国对经济专业技术人才的高级别认可。随着职称制度的不断优化,正高职称的评审标准变得更加严格和精细化。正高级职称的评审过程不仅仅关注申请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强调其在实践中的贡献和影响。
申请者需要提供详尽的工作业绩证明和科研成果,评审委员会将通过项目业绩展示、专家推荐信等方式全面考察申请人的能力和贡献。值得注意的是,各地在评审标准上可能会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有所差异。例如,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针对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设立了严格的评审流程,要求申请者提交包括业绩报告、专家推荐信等在内的多项资料,并强调继续教育学时的完成情况[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_高级技术职务评审通知_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sh.gov.cn/tgjjszwpstz_17412/20240411/t0035_1423475.html#:~:text=通过系统推荐的人员进行网上申报(届时请登陆“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http://www.rsj.sh.gov.cn/zcps/zcpssb/index),注意: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对未按时申报或未完成提交的,将无法纳入本次评审受理范围。 (四)2024年7月17日—7月23日 7月16日前高评委办公室审核材料,并向申报人员反馈材料受理号(注意查收职称服务系统发送的通知短信)。对高评委办公室发现申报材料提交不全的,将一次性网上通知补正。7月23日前未按要求完成修改补充并提交的,高评委办公室不再受理。 (五)2024年7月19日—7月31日 申报人所在区、委办局(集团公司)凭受理号按照书面材料上报要求,将材料分别送相关专业学科组(附件3),具体报送日期则以评委会通过职称服务平台发送的短信通知为准。 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13:30—16:30,周末和节假日恕不受理。 三、其他 (一)材料要求 1、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外地户籍提供)、《学历证书》(其中对2002年以后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可不上传证书信息)、《高级经济师资格证书》(其中对2014年以后在本市取得的高级经济师职称,可不上传证书信息)、《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获奖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章。提交书面材料须将原件一同交由学科组受理点,以便与复印件核实,核实完毕当场退还。 2、上述材料均须作为附件材料通过职称服务系统上传(专著可仅上传封面、封底及目录,论文另需上传WORD版本,供论文重复度检测用)。 3、若以代表作作为论文提交,需提供2名本行业内正高级专家的各自独立撰写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必须写明申报人与该项目的关系、申报人在其中承担的角色,该项目在行业中的重要性和影响力,专家推荐的原因和理由。推荐专家须在推荐意见后附填专家所在单位名称、职务、职称(附职称证书)和联系方式。 4.《申报高级经济师人员考核推荐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和系统单位人事部门填写。 5.所有纸质材料要求用标准档案袋包装,并将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黏贴在档案袋正面。 (二)继续教育要求 2024年正高级经济师申报人请自行在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教育网(http://www.sacee.org.cn/jxjysb/)登录、注册和报名,参加经济师或与经济管理有关内容的线上、线下继续教育。总的继续教育学时数不少于45学时。若在职称申报截止日(6月17日)申报人尚有已报名但未完成的继续教育学时(必须是2024年内开展的),申报时可将未完成学时的报名材料上传,只要已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与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之和超过45学时,评委会可先行受理职称申报,申报人在完成继续教育后应将学时记录补交给评委会。 (三)评审费及缴费方式 评审费共计1800元。申报人从职称服务系统收到评委会分配的受理号后,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银行柜面转入以下账号,并保留转账凭证原件,与申报纸质材料一起交予评委会学科组。 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信用代码:12310000351030607J 单位名称: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 单位电话:021)。
正高职称经济师的评审对于申请者的职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职称的获得不仅意味着专业水平的提升,还能为其未来的职业晋升、科研项目立项以及政策咨询等方面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_国务院部门文件_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9-09/26/content_5433387.htm#:~:text=(三)创新评价机制 1)。
经济师正高副高职称
经济师职称体系涵盖了从初级、中级到高级和正高级四个层次,其中正高级职称是经济专业人员发展的巅峰。相比于副高级职称,正高级经济师要求申请者具备更加丰富的行业经验、科研能力以及在重大经济项目中的贡献。
副高级职称评审采取考试与评审结合的方式,而正高级职称则通常以同行评审为主。申请正高级职称者除了要在相关领域具备显著的学术贡献,还需具备管理大型经济项目的经验。近年来,国家通过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了正高、副高职称的评审机制,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透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_国务院部门文件_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1/19/content_5470620.htm#:~:text=第十七条 本规定施行前取得的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与按照本规定取得的证书效用等同。各地执行的有关职业资格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的对应关系,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人事考试机构承担本地区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条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下设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专家委员会具体工作。 第三条 ,Image 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_国务院部门文件_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9-09/26/content_5433387.htm#:~:text=(三)创新评价机制 1)。
通过获得正高级职称,经济师不仅能够在行业内获得更高的认可,还可以在国家政策制定、重大经济项目管理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这种制度设计不仅激励了个人的职业发展,还促进了整体经济专业队伍的素质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技司有关负责人就印发《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答问_政策解读_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2019-06/22/content_5402342.htm#:~:text=五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职称评价监管,确保评价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公平公正、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评审机构,责令暂停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评审专家、参评人员、工作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其信用信息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问:此次改革有什么重点和突破? 答:一是增设正高级经济师。为拓展经济专业人员职业发展空间,进一步完善经济系列职称层级,《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增设正高级经济师职称。正高级经济师一般采取同行评审方式,分类开展职称评审。改革前各地自行试点评审的经济专业人员正高级职称,要按规定通过一定程序进行确认,具体办法由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另行制定。 二是动态调整专业设置。《指导意见》提出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新的职业分类要求,适时调整经济系列专业设置。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设置由国家统一公布。具体而言,对从业人员数量较大、评价需求稳定、发展良好的专业(如工商管理、金融、人力资源管理等),做好专业建设,持续稳定开展评价工作;对行业发展变化较大、评价需求不断缩减、从业人员数量过小的专业,及时调整或取消;在发展势头良好、评价需求旺盛的新兴领域,增设新的专业;对知识结构、岗位要求相近的专业,及时整合或合并。 三是进一步明确经济系列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衔接。《指导意见》明确,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房地产估价师、拍卖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和工程咨询(投资)、土地登记代理、房地产经纪、银行业等与经济专业人员从业内容关系密切的相关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问: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单独设置了专业职称名称,有何考虑? 答:《指导意见》提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专业的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知识产权师”。其他专业在职称名称后标注专业。这样设置的考虑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近年来,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专业性越来越强,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对于深入实施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二是与其他专业相比,这两个专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除涉及经济原理、基础知识、政策法规考核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涵盖诸多人文科学内容,在学科分类上具有明显的管理学特征,知识产权专业则具有一定的工程学、法学特征。两个专业知识结构和考核要求均与其他专业差异较大,单独命名更能体现专业特点。三是两个专业从业人数众多,影响面较广。特别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既涉及微观层面的企业人员招聘、使用、激励等工作,也涉及国家宏观层面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等有关工作,单独命名有利于增强这些从业人员的职业归属感。 问:如何确保改革贯彻落实?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总结经验、)。
高级经济师正高职称
高级经济师作为经济专业技术职称的中坚力量,是企业和政府部门中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人才。近年来,国家通过职称制度改革,为高级经济师的职业发展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晋升路径,正高级职称成为高级经济师进一步发展的目标。
高级经济师职称的评审以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涵盖经济基础知识和经济实务。通过考试后,申请者需要进一步提交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等材料,接受专家评审。正高级职称的设立,则为那些在经济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高级经济师提供了更高的职业平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_国务院部门文件_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9-09/26/content_5433387.htm#:~:text=(三)创新评价机制 1)。
正高级经济师的评审不仅要求申请者在学术和科研领域具有显著的成就,还强调其在实践中的管理能力和行业影响力。通过这一职称评审,国家希望进一步提高经济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技司有关负责人就印发《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答问_政策解读_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2019-06/22/content_5402342.htm#:~:text=五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职称评价监管,确保评价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公平公正、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评审机构,责令暂停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评审专家、参评人员、工作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其信用信息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问:此次改革有什么重点和突破? 答:一是增设正高级经济师。为拓展经济专业人员职业发展空间,进一步完善经济系列职称层级,《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增设正高级经济师职称。正高级经济师一般采取同行评审方式,分类开展职称评审。改革前各地自行试点评审的经济专业人员正高级职称,要按规定通过一定程序进行确认,具体办法由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另行制定。 二是动态调整专业设置。《指导意见》提出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新的职业分类要求,适时调整经济系列专业设置。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设置由国家统一公布。具体而言,对从业人员数量较大、评价需求稳定、发展良好的专业(如工商管理、金融、人力资源管理等),做好专业建设,持续稳定开展评价工作;对行业发展变化较大、评价需求不断缩减、从业人员数量过小的专业,及时调整或取消;在发展势头良好、评价需求旺盛的新兴领域,增设新的专业;对知识结构、岗位要求相近的专业,及时整合或合并。 三是进一步明确经济系列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衔接。《指导意见》明确,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房地产估价师、拍卖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和工程咨询(投资)、土地登记代理、房地产经纪、银行业等与经济专业人员从业内容关系密切的相关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问: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单独设置了专业职称名称,有何考虑? 答:《指导意见》提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专业的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知识产权师”。其他专业在职称名称后标注专业。这样设置的考虑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近年来,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专业性越来越强,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对于深入实施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二是与其他专业相比,这两个专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除涉及经济原理、基础知识、政策法规考核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涵盖诸多人文科学内容,在学科分类上具有明显的管理学特征,知识产权专业则具有一定的工程学、法学特征。两个专业知识结构和考核要求均与其他专业差异较大,单独命名更能体现专业特点。三是两个专业从业人数众多,影响面较广。特别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既涉及微观层面的企业人员招聘、使用、激励等工作,也涉及国家宏观层面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等有关工作,单独命名有利于增强这些从业人员的职业归属感。 问:如何确保改革贯彻落实?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总结经验、)。
正高职称高级经济师
正高职称高级经济师的设立,反映了国家对经济专业技术人员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国家不断优化经济专业职称评审机制,鼓励经济专业人才在实践中提升自身能力。正高级职称的申请者需具备多年的副高级职称工作经验,并在相关领域取得了突出的工作成绩。
评审过程中,专家委员会将根据申请者的项目管理能力、科研成果以及行业影响力进行综合评估。例如,在上海市的评审过程中,申请者需要提交详细的工作业绩和项目管理报告,并附带专家的推荐信和评价意见[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_高级技术职务评审通知_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sh.gov.cn/tgjjszwpstz_17412/20240411/t0035_1423475.html#:~:text=通过系统推荐的人员进行网上申报(届时请登陆“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http://www.rsj.sh.gov.cn/zcps/zcpssb/index),注意: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对未按时申报或未完成提交的,将无法纳入本次评审受理范围。 (四)2024年7月17日—7月23日 7月16日前高评委办公室审核材料,并向申报人员反馈材料受理号(注意查收职称服务系统发送的通知短信)。对高评委办公室发现申报材料提交不全的,将一次性网上通知补正。7月23日前未按要求完成修改补充并提交的,高评委办公室不再受理。 (五)2024年7月19日—7月31日 申报人所在区、委办局(集团公司)凭受理号按照书面材料上报要求,将材料分别送相关专业学科组(附件3),具体报送日期则以评委会通过职称服务平台发送的短信通知为准。 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13:30—16:30,周末和节假日恕不受理。 三、其他 (一)材料要求 1、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外地户籍提供)、《学历证书》(其中对2002年以后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可不上传证书信息)、《高级经济师资格证书》(其中对2014年以后在本市取得的高级经济师职称,可不上传证书信息)、《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获奖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章。提交书面材料须将原件一同交由学科组受理点,以便与复印件核实,核实完毕当场退还。 2、上述材料均须作为附件材料通过职称服务系统上传(专著可仅上传封面、封底及目录,论文另需上传WORD版本,供论文重复度检测用)。 3、若以代表作作为论文提交,需提供2名本行业内正高级专家的各自独立撰写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必须写明申报人与该项目的关系、申报人在其中承担的角色,该项目在行业中的重要性和影响力,专家推荐的原因和理由。推荐专家须在推荐意见后附填专家所在单位名称、职务、职称(附职称证书)和联系方式。 4.《申报高级经济师人员考核推荐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和系统单位人事部门填写。 5.所有纸质材料要求用标准档案袋包装,并将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黏贴在档案袋正面。 (二)继续教育要求 2024年正高级经济师申报人请自行在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教育网(http://www.sacee.org.cn/jxjysb/)登录、注册和报名,参加经济师或与经济管理有关内容的线上、线下继续教育。总的继续教育学时数不少于45学时。若在职称申报截止日(6月17日)申报人尚有已报名但未完成的继续教育学时(必须是2024年内开展的),申报时可将未完成学时的报名材料上传,只要已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与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之和超过45学时,评委会可先行受理职称申报,申报人在完成继续教育后应将学时记录补交给评委会。 (三)评审费及缴费方式 评审费共计1800元。申报人从职称服务系统收到评委会分配的受理号后,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银行柜面转入以下账号,并保留转账凭证原件,与申报纸质材料一起交予评委会学科组。 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信用代码:12310000351030607J 单位名称: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 单位电话:021)。
随着经济管理岗位对人才要求的不断提高,正高职称高级经济师的获得将成为个人职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通过这一职称的评定,经济管理人员不仅能够在职场中获得更大的话语权,还能在国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技司有关负责人就印发《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答问_政策解读_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2019-06/22/content_5402342.htm#:~:text=五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职称评价监管,确保评价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公平公正、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评审机构,责令暂停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评审专家、参评人员、工作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其信用信息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问:此次改革有什么重点和突破? 答:一是增设正高级经济师。为拓展经济专业人员职业发展空间,进一步完善经济系列职称层级,《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增设正高级经济师职称。正高级经济师一般采取同行评审方式,分类开展职称评审。改革前各地自行试点评审的经济专业人员正高级职称,要按规定通过一定程序进行确认,具体办法由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另行制定。 二是动态调整专业设置。《指导意见》提出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新的职业分类要求,适时调整经济系列专业设置。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设置由国家统一公布。具体而言,对从业人员数量较大、评价需求稳定、发展良好的专业(如工商管理、金融、人力资源管理等),做好专业建设,持续稳定开展评价工作;对行业发展变化较大、评价需求不断缩减、从业人员数量过小的专业,及时调整或取消;在发展势头良好、评价需求旺盛的新兴领域,增设新的专业;对知识结构、岗位要求相近的专业,及时整合或合并。 三是进一步明确经济系列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衔接。《指导意见》明确,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房地产估价师、拍卖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和工程咨询(投资)、土地登记代理、房地产经纪、银行业等与经济专业人员从业内容关系密切的相关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问: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单独设置了专业职称名称,有何考虑? 答:《指导意见》提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专业的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知识产权师”。其他专业在职称名称后标注专业。这样设置的考虑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近年来,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专业性越来越强,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对于深入实施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二是与其他专业相比,这两个专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除涉及经济原理、基础知识、政策法规考核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涵盖诸多人文科学内容,在学科分类上具有明显的管理学特征,知识产权专业则具有一定的工程学、法学特征。两个专业知识结构和考核要求均与其他专业差异较大,单独命名更能体现专业特点。三是两个专业从业人数众多,影响面较广。特别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既涉及微观层面的企业人员招聘、使用、激励等工作,也涉及国家宏观层面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等有关工作,单独命名有利于增强这些从业人员的职业归属感。 问:如何确保改革贯彻落实?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总结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