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详细解析云南省及湖南省的正高级职称破格条件,包括经济管理、会计和教育等专业领域的评审标准,帮助读者深入了解职称晋升的实际要求和策略。
云南正高职称破格条件
云南省正高级职称破格评审条件针对在特定领域取得显著业绩或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一定的政策倾斜。职称破格条件通常包括:取得特殊学术成就、获得国家或省级奖励、在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等。例如,在经济管理领域,符合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的申请者须在理论研究和实践上表现出色。此类人员通常被要求具备较高的综合分析与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如主持完成省级以上研究项目或制定相关政策(云南省政府文件)。
云南省正高职称破格条件
云南省为鼓励专业人才的发展,在正高级职称的破格评审方面设定了较为宽松的条件。尤其在教师和卫生领域,对于农村或薄弱地区工作的人员,评审条件上有所倾斜。例如,乡村教师可以在服务年限上获得加分,并通过基层服务年限作为评审依据。同时,对于在会计、经济等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人员,云南省明确规定可以通过高水平成果及奖项来申请破格评审(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_省级部门文件_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n.gov.cn/zwgk/zfgb/2020/2020d1q/sjbmwj/202003/t20200319_192839.html#:~:text=,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累计满7)。
云南职称破格评审条件
云南省职称破格评审条件主要适用于具备高级别成就或荣誉的专业人才,评审条件中强调学术成就、实际工作贡献及专业技术能力。例如,职称破格申报需要在本专业领域获得国家或省级奖项,或在省级期刊上发表高质量论文。对于农村及偏远地区教师评审,地方教育部门在乡村工作经历及教学成绩方面给予加分考量,鼓励长期基层服务的人员申报破格评审[标题](https://rsj.cxz.gov.cn/__local/4/9F/05/C630F964ED01225AB3CB60C6610_80E86946_173D9D.pdf#:~:text=题撰写有一定水平和深度并具有一定应用价值的专项调查报告、 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立项研究报告等2篇以上。 第十一条 正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 (一)具有系统、深厚的专业理论和实务经验,熟悉与本专 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或经济政策。能够熟练运用经济工作专业理 论、方法、技巧和相关政策法规,高标准组织设计、实施和评估 经济项目或活动方案,提升经济运行水平。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 能力和解决经济活动中重大疑难问题的能力,能够针对具体经济 问题,开展经济工作政策、理论和实务研究,创新经济经营管理 理念和专业方法,为本行业 (地区、部门)经营管理政策的制定 提出建设性意见。能够指导高级经济师等参与经济工作的各类从 业人员高效合规地开展工作,并通过专业督导,改进工作方法, 提高本行业职业能力水平。 (二)有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在经济领域具有较高的 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出的建议或提交的咨询报告有较高价值,在 创新经济管理方面成绩显著。 (三)取得高级经济师职称后,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理论研究能力较强,独撰或以第一作者 (或通讯作者) 身份,在公开发行的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研究)。
湖南省正高职称破格条件
湖南省正高级职称破格评审条件相较一般职称评审条件更为严格且具竞争性。根据相关规定,在湖南申请正高级职称破格评审的人员通常须具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多篇论文、主持国家或省级项目、并获得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对于未达学历或资历的申请者,但有显著成就的人员,可以申请特例评审。湖南的职称评审重视学术贡献与实践能力的结合,评审委员会主要从候选人提供的项目成果及业绩报告入手评估破格申请。
正高职称破格条件
正高级职称破格条件的设置旨在激励各领域杰出人才突破学历及年限的限制,实现更高层次的职称晋升。此类破格条件通常适用于在特定行业或领域中作出创新性贡献的人员,比如在学术研究上具备卓越表现、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并对行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正高级职称的破格评审不仅看重理论和学术研究,还包括在实务操作中的创新性和领导力。通过设置破格条件,政府希望鼓励人才在更短时间内作出较高水平的专业贡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https://jyt.yn.gov.cn/article/662810059#:~:text=(二)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职称评聘同等条件下向乡村教师倾斜。本次推荐评审继续将“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作为申报正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参评人员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服务工作经历。参评人员中,农村学校教师不少于40%,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和教研机构领导职务(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机构正副职)的人员不得超过30%。各地要充分考虑学前教育教师、特殊教育教师、民办学校教师评审职称的实际需求,上述教师在参评人员中应当占有一定比例。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薄弱学校由各州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当地基础教育实际情况和教育发展水平,科学合理进行界定并对相应任教经历进行认定;各州市参加迪庆州、怒江州对口帮扶支教项目的教师,均可视为具有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三)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和育人成效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坚决纠正“唯论文”“唯帽子”等不良导向,提高教师教育教学实绩和育人业绩的评价权重。各地在评审时,可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方式,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推荐。考核推荐过程要坚持立德树人的评价导向,重点评价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 (四)符合《云南省特殊人才职称资格与职业资格评价办法》范围对象的特殊人才可同步申报,推荐数须包含在下达本地本单位的推荐数额内。 (五)2021年云南省正高级教师推荐评审实行网络申报,数据通过“云南教育云”中的“云南省教育厅职称工作管理系统”报送,录入时限为11月25日—12月24日(材料规范要求及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2),纸质材料须于12月25—26日报送至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材料报送日程详见附件3)。未按一次性告知要求进行完整报送的不予受理,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三、其他事项 (一)年限计算。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统一以2021年12月为截止时间。 (二)严格执行公示制度。除严格执行《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九条规定外,各州市对申报人员完成复核并同意推荐后,应在当地对拟推荐上报人员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推荐上报。各地报送材料时须已完成公示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各环节程序规则,强化公示公开,加强监督管理,畅通意见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对问题线索要逐一核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以及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惩处。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我省2021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评审工作顺利开展。各级教育部门要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及时安排部署,抓紧落实申报评审相关事项,要加强评审相关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在工作中遇到疑难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省教育厅报告。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联 系 人:杨老师、董老师 联系电话:0871,(传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