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相关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反映情况,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监督电话:0991-2837448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办公大楼A座22楼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职称办),邮编:830002
特此公示。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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