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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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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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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发布通知,做好2024年度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明确评审范围、条件及程序,强调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衔接。申报材料需于2025年3月21日前提交,具体要求详见官网。

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根据《广东省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2〕17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小学和中职学校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正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高级及以下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由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度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认定的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评审、认定范围

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技术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技工院校及教育管理部门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申报评审、认定条件

1. 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广东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2〕17号)相应规定执行。职称资历年限起算时间为从事本级职称对应实验岗位工作起始之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2. 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按《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文件精神执行。

(三)实现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坚持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紧密结合,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一般在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各类学校,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职称评审,各地、各单位要明确实验技术人才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对通过评审的实验技术人才及时聘用到相应岗位,及时兑现工资等相关待遇,实现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的有效衔接。

二、申报评审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1. 各地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验技术人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本年度高、中、初级职称申报计划。各单位各等级职称推荐人数不得超过对应岗位空缺数。各地可通过“跨校评聘”的方式对实验技术人才进行推荐,推荐人选的接收学校应有空余对应等级实验技术人才岗位,推荐人选通过职称评审后,应在3个月内聘用到接收学校,且3年内不得再调动。

2. 申报人向学校(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学校(单位)考核推荐

学校(单位)成立以同行专家和一线实验技术人才为主的推荐委员会(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专职从事实验技术工作或与实验技术紧密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一线专业技术人才不少于4人)。

(三)学校(单位)评前公示

学校(单位)将确定的推荐人选名单在校内显著位置张榜公示,推荐人选的申报纸质材料应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申报及受理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评审材料要求及表格详见附件2,申报材料有关表格可在江门市教育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jyj/)下载。

(二)受理部门及时间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截至2025年3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下载: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17日

政策解读: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教育局发布通知,明确2024年度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及技工院校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评审对象为在职在岗的实验技术人员,需符合广东省相关评审标准。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紧密结合,确保评审结果及时落实到位。申报材料须于2025年3月21日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通过评审的人员将被聘用至相应岗位,享受相应待遇,旨在加强实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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