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南省2024年“湘产专场”产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方案》(湘人社办发〔202433号)要求,现就做好全省高级知识产权师专场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参评范围

凡在湖南省企业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符合《湖南省高级知识产权师专场职称评审申报评价办法》(附件1)的专技人才均可申报参评。因涉嫌经济或其它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民营企业专技人才申报参评职称,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时间计算到20241231日)。机关事业单位专技人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民营企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报参评,且专场职称评审取得的职称不与原单位相关待遇挂钩。

二、申报参评途径

(一)个人自主申报。参评人员应按规定如实客观填写并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等相关材料。

(二)资料审核推荐。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工作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应当对申报参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

(三)市州审核汇总。企业(单位)向所在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长沙市企业(单位)向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申报),经当地人社局审核后,汇总报送至省评审办公室。

(四)费用缴纳。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84号)精神,按每人600元的标准,在省评审办公室资格复核合格后收取。

三、申报参评材料要求

(一)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下载。

2.《湖南省高级知识产权师专场职称评审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4),推荐企业报送至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评审咨询电话:0731-88883939

监督电话:0731-8569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