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2018年上海水务海洋中级职称评审展开,从评审条件、申报程序到公示环节进行了全面解析,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重要的政策解读及操作指导。
2018水务海洋评职称
2018年,上海市工程系列水务(水利)及海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如期开展。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及本市相关政策进行。
评审范围涵盖水利水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水文水资源、水务机电和海洋工程等五个专业学科组,主要面向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在职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对象需具备相关专业理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满足相应的工作年限要求。
申报程序包括网上注册报名、材料提交和评审等环节。2018年的网上注册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7月20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9月19日。评审结果在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门户网站公示20天后下发任职资格通知书,并由市人社局统一制证。
此次评审共有116人通过,涉及上海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通过人员名单已于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月14日期间公示。
此次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上海市水务海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进一步提升了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上海水务海洋中级职称
上海市工程系列水务(水利)及海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每年举行一次,旨在提升本市水务海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评审范围包括水利水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水文水资源、水务机电和海洋工程等专业。
申报条件要求申报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理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满足相应的工作年限。具体而言,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须具备相关专业理工类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受聘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经单位考察合格。
申报程序包括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提交。网上申报需登录21世纪人才网的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基本资料并上传相关附件。纸质材料需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统一送审。
评审结果在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门户网站公示20天后下发任职资格通知书,并由市人社局统一制证。评审未通过人员的申报表及申报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通过严格的评审程序,上海市水务海洋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效促进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提升了行业的技术水平。
上海海洋水务中级职称
上海市海洋水务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旨在提升本市海洋水务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评审范围涵盖海洋调查、观测与监测、预警报、海洋信息应用技术与海洋生态保护、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等专业。
申报条件要求申报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理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满足相应的工作年限。具体而言,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须具备相关专业理工类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受聘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经单位考察合格。
申报程序包括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提交。网上申报需登录21世纪人才网的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基本资料并上传相关附件。纸质材料需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统一送审。
评审结果在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门户网站公示20天后下发任职资格通知书,并由市人社局统一制证。评审未通过人员的申报表及申报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通过严格的评审程序,上海市海洋水务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效促进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提升了行业的技术水平。
水务海洋评中级职称
水务海洋评中级职称是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和技术水平的重要途径。评审范围涵盖水利水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水文水资源、水务机电和海洋工程等专业,主要面向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申报条件要求申报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理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满足相应的工作年限。具体而言,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须具备相关专业理工类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受聘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经单位考察合格。
申报程序包括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提交。网上申报需登录21世纪人才网的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基本资料并上传相关附件。纸质材料需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统一送审。
评审结果在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门户网站公示20天后下发任职资格通知书,并由市人社局统一制证。评审未通过人员的申报表及申报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通过严格的评审程序,水务海洋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效促进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提升了行业的技术水平。
水务海洋中级职称公示
<水务海洋中级职称公示是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评审结果需在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门户网站或指定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20天。
公示内容包括通过评审人员的姓名、单位及申报职称等信息,公众可在公示期内对公示信息进行监督。若发现申报人员在申报过程中存在材料虚假、造假等情况,可通过指定的渠道进行举报。
举报内容需真实、具体,且提供必要的证据支持。经核查属实的,相关人员将被取消评审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公示期结束后,未接到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人员名单将正式生效。
通过公示制度的实施,评审工作进一步增加了透明度,保障了职称评审的权威性和可信度。也提醒申报人员在提交材料时必须做到真实、准确,为自身的职业发展奠定诚信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