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和地方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政策,逐步放宽了教师职称评审的条件,特别是在边远地区和基层学校的教师得到了更多政策倾斜。本文分析了各类职称评审放宽条件的变化及其实际影响。
教师评职称条件放宽吗
近年来,国家和各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对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整和放宽。此举旨在适应新形势下的教育改革需求,特别是在教师队伍中促进专业化和多元化发展。
首先,在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审方面,教育部和人社部推出了一系列政策,如《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这份文件明确了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审将根据不同学科、学校类型和地区特点,实行分类分层评价。尤其是在农村和偏远地区的教师评职称时,政策给予了更多倾斜,如适当放宽学历、论文等硬性条件,并更加注重实践经验和工作业绩。
此外,许多省份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的放宽。例如,广东省在其《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中规定,对于边远地区的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将进一步放宽,以便吸引和留住优秀教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d.gov.cn/zwgk/gongbao/2023/2/content/post_4085060.html#:~:text=第十五条 学校(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参加竞争推荐人员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履职表现、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在学校(单位)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 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其申报材料按现行职称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报送至相应评委会办公室。 第五章 评审 第十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按管理权限对学校(单位)推荐人选组织说课讲课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入《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 规模较大、教育教学教研力量较强、管理规范的学校(单位)的申报人,申报一级教师及以下层级的,可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学校(单位)组织说课讲课考核。 第十八条 ,经审核确认获得教师职称的人员,由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电子职称证书,可通过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存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五条 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可实行单列评审,向一线教师倾斜。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时事教育和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计入课时量。 第六章 纪律 第二十六条 申报人员须客观、如实填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完善教师失信惩戒机制,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律撤销其通过评审的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十七条 评审委员)。
总体来看,随着职称评审制度的不断改革,教师的职称评审条件确实有所放宽,尤其是在农村、边远地区,政策体现出更多的灵活性。这一改革不仅是为了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也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国家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
教师评职称条件放宽了吗
根据最新的政策文件,教师评职称的条件确实有所放宽,特别是在一些特定领域和岗位上,政府明确提出了减少对论文、学历等方面的硬性要求。
首先,国家近年来推行的职称制度改革,明确提倡以能力为导向,减少对科研成果数量的要求,尤其是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鼓励通过多元化的评价机制,增加对教学实绩、学生反馈、同事评议等指标的考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oe.gov.cn/jyb_xxgk/moe_1777/moe_1779/201509/t20150902_205165.html#:~:text=2,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要健全完善评聘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确保评聘程序公正规范,评聘过程公开透明。评聘工作按照个人申报、考核推荐、专家评审、学校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 个人申报。中小学教师竞聘相应岗位,要按照不低于国家和当地制定的评价标准)。部分地区甚至提出,对于一些长期在一线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破格评审,打破传统的‘唯学历、唯论文’的评价模式。
这类政策的放宽,意味着教师评职称的条件不再是单一的学术研究能力考量,而是更注重实践能力和教育质量。这一转变有助于更好地体现教师在实际教学中的贡献,激励更多教师投入一线教学。
教师评职称条件放宽
在深化职称评审改革的过程中,教师评职称条件的放宽不仅体现在政策文件上,也反映在实际操作中。近年来,各地逐步取消了对部分岗位必须发表论文的要求,转而更加重视教师的教学成果和育人能力。
例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职称评审应减少对论文和科研成果的硬性要求,尤其是在中小学教师和实践性强的专业领域中,职称评审更加注重教师的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和工作业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_国务院部门文件_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12/24/content_5733407.htm#:~:text=七、开展好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主体,在县以下基层开展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由各地单独制定职称评审条件,适当放宽学历、科研要求,主要考察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工作业绩、任务完成情况、群众认可度等内容。“定向评价”可采取单独分组、单独评审的方式。取得的职称限定在基层有效,评审结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管理权限备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专岗专用,不占各地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与常设岗位分开设置、单独管理。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定向评价”数量、结构的宏观调控。 八、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根据单位类型和岗位特点有序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向用人单位授予更多的职称评审自主权。支持国家实验室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具有职称评审权的单位结合目标任务、岗位职责、绩效考核等分类制定职称评审标准,科学合理明确论文、科研成果等要求。鼓励通过同行评价、技术技能竞赛、揭榜挂帅、服务对象评价等多元评价方法识别人才,促进评用结合。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推荐申报主体责任,对申报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可推荐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直接评定相应层级职称。支持科学中心、创新高地采取更加灵活的职称评聘机制。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的要问责。 九、优化职称评审服务。进一步畅通外籍人才、港澳台人才、自由职业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职称申报渠道。优化职称评审工作流程,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减少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推行职称电子证书,加快实现职称评审结果全国查询验证。持续开展清理“四唯”专项行动,对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中存在的“四唯”做法,要及时约谈整改。加强职称评审备案管理、巡视巡查、信息公开、数据监测等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肃处理职称评审中“说情打招呼”“圈子评审”等现象,营造风清气正的职称评审环境。 持续推动职称评审破“四唯”、立“新标”是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对人才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基层一线,加强调查研究,切实采取管用有效的措施推动改革任务落实落地落细。2023年6月底前完成各系列评审标准修订工作。2023年底前,系统梳理本地区设置的职称评审专业,形成职称评审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职称制度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报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2年11月30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2〕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
这一放宽政策得到了基层教师的普遍欢迎,尤其是在基层学校,教师们不再需要为了评职称而专门花费大量精力发表学术论文,而是可以更多地专注于教学本身,提高教学质量。这一改革方向为教育系统注入了新的活力,也让教师队伍更加符合实际教学需求。
评职称放宽条件吗
评职称条件的放宽,不仅仅局限于教师群体,近年来,国家在多个行业中都逐步放宽了职称评审的条件。例如,在教育领域,政府推动了职称评审的‘破五唯’行动,减少了对学历、论文、科研项目等的单一要求。
各地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了相应的放宽,如广东省明确指出,对于边远地区和基层学校的教师,将适当放宽职称评审中的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重点考察其在教学中的实际贡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d.gov.cn/zwgk/gongbao/2023/2/content/post_4085060.html#:~:text=第十五条 学校(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参加竞争推荐人员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履职表现、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在学校(单位)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 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其申报材料按现行职称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报送至相应评委会办公室。 第五章 评审 第十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按管理权限对学校(单位)推荐人选组织说课讲课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入《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 规模较大、教育教学教研力量较强、管理规范的学校(单位)的申报人,申报一级教师及以下层级的,可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学校(单位)组织说课讲课考核。 第十八条 ,经审核确认获得教师职称的人员,由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电子职称证书,可通过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存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五条 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可实行单列评审,向一线教师倾斜。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时事教育和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计入课时量。 第六章 纪律 第二十六条 申报人员须客观、如实填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完善教师失信惩戒机制,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律撤销其通过评审的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十七条 评审委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oe.gov.cn/jyb_xxgk/moe_1777/moe_1779/201509/t20150902_205165.html#:~:text=2,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要健全完善评聘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确保评聘程序公正规范,评聘过程公开透明。评聘工作按照个人申报、考核推荐、专家评审、学校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 个人申报。中小学教师竞聘相应岗位,要按照不低于国家和当地制定的评价标准)。这些政策的实施,使得更多教师能够在职称评审中获得公平的机会,特别是那些在条件艰苦地区工作的教师得到了更多的政策倾斜。
放宽条件不仅是为了提升评审的灵活性,更是为了激发更多教师在教育一线投入更多精力,从而提高整体教学质量。
放宽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放宽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是近年来教育系统中的一项重要改革,旨在推动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激发更多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的指导意见中提到,教师职称评审应依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教师特点进行分类分层评价,尤其是对于偏远地区、基层学校的教师,评审条件可适当放宽,以吸引更多人才留在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_国务院部门文件_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01/27/content_5583094.htm#:~:text=1)[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你想知道的都在这儿!](https://app.www.gov.cn/govdata/gov/202101/31/467676/article.html#:~:text=二是创新评价方式。《指导意见》吸收近年来高校教师职称工作成果经验,提出结合学校特点和办学类型,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师,实行分类分层评价,鼓励采取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同行评议、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灵活评价方式,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健全完善外部专家评审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价。给内、外部评审专家预留充足时间进行评鉴,引导评审专家负责任地提供客观公正的专业评议意见,严格规范专家评审行为,提高职称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针对性。 三是建立重点人才绿色通道。为引导教师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激发人才活力,《指导意见》提出,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教师以及招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等,在严把质量和程序的前提下,可制定较为灵活的评价标准,申报高级职称时论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畅通人才发展通道。 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指导意见》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重申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自主制定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操作方案等评审文件,自主组织评审、按岗聘用,主体责任由高校承担。同时,加强对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管,开展业务指导,优化服务。 )。这一政策改变了过去一刀切的评审标准,强调因地制宜,鼓励地方在实际操作中更加灵活地制定标准。
通过这些政策的放宽,教师职称评审不仅更加公平,也更加科学合理,能够充分体现教师在教育事业中的实际贡献,提升他们的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