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例分析题] 【81】、(案例题)【背景资料】某企业自筹资金新建的工业厂房项目,建设单位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并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文本)》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合同工期270天,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管理费和利润按人工费和施工机使用费之和的40%计取,税金按人材机费、管理费和利润之和的9%计取;人工费平均单价按120元/工日计取,通用机械台班单价按1100元/台班计:人员窝工、通用机械闲置补偿按其单价的60%计取,不计管理费和利润;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均发生相应的措施费,措施费按其相应工程费的30%计取:对工程量清单中采用材料暂估价格确定的综合单价,如果该种材料实际采购价格与暂估价格不符,以直接在该综合单价上增减材料价差的方式调整。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施工前施工单位编制了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如图3.1所示)和相应的设备使用计划,项目监理机构对其核实得知,该工程的BEJ工作均需使用一台特种设备吊装施工,施工承包合同约定该台特种设备由建设单位租赁,供施工单位无偿使用。在设备使用计划中,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将该台特种设备在第80日末租赁进场,第260日末组织退场。事件2:由于建设单位办理变压器增容原因,使施工单位A工作实际开工时间比已签发的开工令确定的开工时间推迟了5天,并造成施工单位人员窝工135工日,通用机械闲置5个台班。施工进行70天后,建设单位对A工作提出设计变更,该变更比原A工作增加了人工费5060元、材料费27148元、施工机具使用费1792元;并造成通用机械闲置10个台班;工作时间增加10天。A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提出如下索赔①推迟开工造成人员窝工、通用机械闲置和拖延工期5天的补偿;②设计变更造成增加费用、通用机械闲置和拖延工期10天的补偿。事件3:施工招标时,工程量清单中25规格的带肋钢筋材料单价为暂估价,暂估单价3500元t数量300t施工自行组织了招标,以3600元/t的价格采购并经建设单位确认。该分项工程某月结算量为130t,结算时,施工单位提出:材料实际采购价比暂估材料价增加了2.86%,所以该项目的结算综合单价应调增2.86%,调整内容见表3.1。已知:该规格带肋钢筋主材损耗率为2%。事件4: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合同工期每提前I天奖励1万元(含税)。施工单位计划将DGJ工作按流水节拍30天组织等节奏流水施工,以缩短工期获取奖励。除特殊说明外,上述费用均为不含税价格。在工程变更引起的措施项目费调整中,若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视为()。
A.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B.相应的措施项目费调整已经成立
C.按常规施工方案所引起的措施项目调整
D.计算时无需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A
在工程变更引起的措施项目费调整中,若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视为默认接受原措施项目费。这一知识点的核心在于承包人必须提前提交调整方案,否则默认原措施项目费不变。
记住“提前提交方案,否则按原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