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选题] 89、某施工单位向水泥厂订购水泥100吨,每吨价格300元,总货款3万元,约定12月10日前交货,逾期交货的,水泥厂应支付违约金3000元,后水泥厂未能如期交货。关于本案正确的表述应是()
A.水泥厂支付违约金后,不必再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B.水泥厂支付违约金后,仍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C.水泥厂继续履行合同后,可不必支付违约金
D.水泥厂如无过错,可不必支付违约金
B
在本案中,施工单位与水泥厂签订了供货合同约定了交货时间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条款。如果水泥厂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货,依据合同约定,他们需要支付违约金。
记住合同的三要素:'价格、数量、履行期',其中'履行期'决定了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