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题
2024-06-21 01:06:00
错误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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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题)【背景资料】某建设单位委托某设计院进行一个城市快速路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设计项目概况如下:该城市快速路路线全长为18km,设计速度为100km/h,路面总宽28m,车行道采用双向六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属于特重交通快速路。请根据背景资料完成相应小题选项,其中单选题四选一(A、B、C、D选项),多选题五选二或三或四(A、B、C、D、E选顶);不选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10、(单选题)根据背景资料和《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129-2009,该城市快速路设计时,交通标志应设在车辆行进前方最易看见的地方,不宜设在( )。
A.道路左侧
B.道路右侧
C.分隔带
D.车行道上方
【答案】
A
【解析】
根据《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129-2009,城市快速路设计时,交通标志应设在车辆行进前方最易看见的地方。具体来说,标志应设置在视野清晰、不受障碍物遮挡的地方,如行车方向的右侧或上方。不得设置在视线容易被建筑物、树木或其他交通设施遮挡的位置。
【记忆技巧】
想象驾驶时最容易看到的地方就是应该放置标志的位置,不要放在视线容易被阻挡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