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检验检测认证专业高级职称评审通知,明确申报要求及程序。
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4年“湘产专场”产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人社办发〔2024〕33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4〕72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检验检测认证专业高级职称专场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参评范围
凡在我省从事检验检测认证专业工作,符合《检验检测认证专业高级职称专场评审申报评价办法(试行)》(附件)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参评。因涉嫌经济或其他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均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参评职称,年龄可放宽至 65 周岁(时间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企业工作满 1 年方可申报参评,且专场评审取得的职称不与原单位相关待遇挂钩。
为确认劳动关系,原则上申报人需累计在湖南省企业缴纳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且在申报单位缴纳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确有特殊情况的,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注:从下发申报通知当月往前推算)
二、申报参评途径
申报参评采取个人自主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人社部门形式审核、评审办复核等程序进行。参评人员按属地化原则,通过所在单位申报参加检验检测认证专业高级职称专场评审。
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应对申报参评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报送至当地人社部门进行形式审核后,统一报送至检验检测认证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办。
三、申报参评材料和面试要求
(一)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式2份,单独胶装。
2.《个人述职报告》1式3份,1份装订在评审材料中,另外2份单独胶装。
3.申报者个人认真对照《检验检测认证专业高级职称专场评审申报评价办法(试行)》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外语、计算机证书、继续教育证明等)复印件,取得的相关工作业绩成果,应按照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有全省统一项目信息平台的,须提供相应查询页面。材料应编辑成册并制作目录和封面。所有申报材料应经推荐单位审核签章后提交。
4.职称申报表格可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专题专栏-“职称和职业资格”栏目查阅下载。
(二)时间要求
(1)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
(2)材料提交地点:检验检测认证专业高级职称专场评审办公室(设在湖南省检验检测学会,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路336号省检验检测产业园A栋检测大楼7楼713、714室)。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聂日琼,13327318727;谭朝霞,18008484814。
(三)面试要求
参评人员须按规定提交参评材料,并参加现场面试答辩。评委从参评人员提交的论文、业绩成果、参评作品或典型案例等方面进行提问。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申报参评要求
(一)职称申报参评实行告知承诺制、追溯追责复核制。申报参评人员需诚信参评,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所填报的资料承诺真实、准确、有效,须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所有信息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学术成果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据此获得的后续职称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对申报参评行为实施全程监督管理,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对违纪违规的申报参评人员在全省范围通报,通报结果连续3个年度提交至相应评委会供评委参考,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情节严重的,通知所在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党纪、政纪追责处理;涉嫌违法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的参评原件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复印件上须由审核人实名签字并加盖审核单位印章。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对协助造假的企业、单位、组织或个人,给予通报并列入违规失信“黑名单”。
(三)申报参评材料应按《关于规范全省高级职称年度评审备案和公示的通知》(湘职改办〔2019〕5号)要求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历、资历、工作业绩、成果、论文、外语、计算机证书、继续教育证明、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前,参评人员基本情况在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备案,已备案的取消备案。最后经评委会综合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检验检测专业高级职称专场评审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推荐申报。要广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申报并提供优质服务,激发全省检验检测认证专业人才队伍创新创业。
政策咨询电话:
http://rsj.changsha.gov.cn/zxzx_0/tzgg_131288/rsrc_131289/202104/P020210401489962914760.xls
http://rsj.changsha.gov.cn/zxzx_0/tzgg_131288/rsrc_131289/202104/P020210401489963386358.xls
http://rsj.changsha.gov.cn/zxzx_0/tzgg_131288/rsrc_131289/202104/P020210401489963815142.xls
0731-82288724(湖南省检验检测学会)
0731-88999317(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0731-84907978(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731-83601969(湖南省检验检测学会纪检部门)
0731-88999653(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纪检部门)
0731-84907966(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纪检部门)
附件:检验检测认证专业高级职称专场评审申报评价办法(试行)
附件.检验检测认证专业高级职称专场评审申报评价办法(试行).docx
政策解读: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发布通知,启动检验检测认证专业高级职称专场评审。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申报,年龄限制放宽至65岁,机关退休人员需在企业工作满一年。申报材料包括职称评审表、述职报告及相关证书等,需严格审核并公示。评审过程实行诚信承诺制,违规者将严肃处理。评审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此举旨在激励检验检测认证领域人才发展,提升专业技术水平。
官方原文:http://rsj.changsha.gov.cn/ztzl_0/cszc/zcps/zcpstz/sszcpsgztz/202412/t20241224_11696326.html